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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精选】彭宗峰丨社区治理内卷化: 一种知识增长的视角丨2023年第3期

彭宗峰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4-09-23

社区治理内卷化:一种知识增长的视角

◉彭宗峰

【摘要】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本土合法性何在,是一个需要自觉审慎加以思考的问题。从一种社会历史反思的角度看,内卷化是一个反思传统、反思西方现代化和反思预期性自主创新悖论的概念,其在国内社区治理领域中的分散化应用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塑造过程。这个过程以“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内卷化概念深层意蕴为轴心,展开为“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和“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四种知识模型。而从一种知识整体重构的角度看,社区治理内卷化的本土知识范式其实是,在一种转型和改革的情境中,立足于反思传统、反思西方现代化以及反思预期性自主创新悖论的基础之上,围绕着追问符合本土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创新何以可能议题所形成的知识体系。这种知识体系以深层追问的方式为构建社区治理的本土知识范式和共治型治理模式开辟道路。

【关键词】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增长;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创新

【作者介绍】彭宗峰: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pgzl_zqds_001@163.com。

【引用格式】彭宗峰.社区治理内卷化:一种知识增长的视角[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3,12(3):138-151.


—文章结构—


一、研究视角的先行澄清

二、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

三、社区治理内卷化的四种知识模型及其反思

(一)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二)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三)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四)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四、走向整体重构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

(一)一种知识的构成性理解

(二)走向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建构

五、余论


内卷化在何种意义上可用于解释中国的社区治理转型,或者说,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本土合法性何在,是一个需要自觉审慎加以思考的问题。与主要停留在表层的、分散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理解方式不同,本文尝试在社会-历史深层反思的意义上,构建出一种关于社区治理内卷化的整体知识诠释方式,以期为推进我国社区治理转型提供有益的知识参考。


一、研究视角的先行澄清


从知识增长角度(知识增长了什么?怎么增长?如何认识这种增长?)重新理解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是当前的一项理论任务。众所周知,内卷化(involution)虽然是一个舶来的范畴,但却因其被认为是“和中国社会的某些特色联系密切”的概念而获得广泛应用。近年来,内卷化更是成为国内的一个网络热词。在这种知识传播的过程中,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也把“内卷化”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工具加以引入和应用,逐渐形成了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但是回顾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塑造和阐释历程,不难发现国内对于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知识增长的理解,总体上处于“扩散式应用”的观念之中。既没有完全摆脱源于西方的内卷化旧知识范式的束缚,也没有打破概念分散化界定的困局来从整体上自觉构建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这对于从内卷化角度(重新诠释的意义上)构建中国特色社区治理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来说是一个需要深入加以思考的问题。


国内“扩散式应用”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增长观,总体上是一种非自觉的、线性的、无质变的知识增长观,这种知识增长观建立在以下假设基础之上:


一是本质认识的终结。即认为对内卷化概念本质的认识在西方语境中已经完结,而内卷化概念在中国的传播及其在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应用并不涉及本质认识问题,只涉及在给定的本质认识前提下的逻辑演绎问题。这种本质认识终结的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研究领域中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对内卷化概念做一个基于西方语境的概念史梳理,以形成一种形式化的抽象定义,并把其应用到国内社区治理研究之中;另一种则是不对内卷化概念加以界定,直接用它来指称和描述国内社区治理中的“改而不变”现象。


二是情境化应用中的知识量变。即把内卷化概念运用于不同的社区治理情境中,更多的是为了验证源于西方的内卷化知识范式的合理性,并把从不同社区治理情境中所提炼的具体知识,吸纳到由源于西方的内卷化知识范式所支配的社区治理知识体系之中,从而形成一种关于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的量变式积累观。这种量变式积累的知识增长观,在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研究领域中主要表现为一种方法论应用观念支配下的具体知识内容的扩充,也就是从方法论意义上理解内卷化概念,并把其运用到不同的社区治理情境中来丰富内卷化概念的具体内容。


三是知识框架锁定下的理论主体的非反思性。即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研究者很容易陷入一种应用主义的“圈晕”之中,不能把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中的运用当作检验、批判和反思源于西方的内卷化知识框架的机会,进而延缓了通过确立理论自觉性和自主性来构建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进程。这种理论主体的非反思性在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研究领域中主要表现为一种模糊的理论亲和性,即认为内卷化概念与中国社区治理的特点相符合,因而可以不加反思地进行应用。


历史地看,“扩散式应用”的知识增长观是走向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一个必经环节,有其特定的历史价值。但是从知识辩证运动的角度看,“扩散式应用”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增长观已经显现出特定的困境。一方面,由于没有对内卷化概念进行深刻的历史反思和深入的逻辑追问,导致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演变为一种表层的描述性概念和一般性的方法论工具,被随意使用甚至滥用而缺乏深层的解释力和变革力;另一方面,由于特定研究对象和研究视角的限制,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研究总体上处于一种分散化推进的状态,虽然形成了不同的(甚至彼此对立的)诠释进路,但是缺乏一种从整体上把握和构建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意识、能力和路径。而当前自觉构建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迫切需要,要求我们超越这种“扩散式应用”的知识增长观。


笔者认为,当前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研究总体上需要从非自觉的、线性的、无质变的“扩散式应用”的知识增长观,转向一种自觉的、立体的、变革的“整体性重构”的知识增长观。这种“整体性重构”的知识增长观与“扩散式应用”的知识增长观相比有如下不同:一是认为对内卷化概念本质的认识并没有完结,而是处在一种历史性重思和重构的进程之中。内卷化概念在中国特别是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应用正是这种历史性重思和重构的机遇。换言之,内卷化概念在积累了其各种历史流变成果的基础上,将在中国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获得一种新的质性规定和表达形态。二是认为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分散化应用过程,也是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隐性塑造过程。但是不能把这种分散化应用过程简单地理解为一种知识量变式积累的过程,而是要理解为一种知识范式的变革与整体重构的过程。也就是,内卷化概念首先在不同的社区治理情境中分化性显现与塑造,并经过这些分化性环节走向整体重构以达到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过程。三是认为要把对具有新的质性规定的内卷化概念以及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考察,建立在一种具有反思性、自觉性和自主性的认识能力基础之上。尤其是要把内卷化概念在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应用,当作反思和批判旧的内卷化知识范式和构建新的内卷化知识范式的契机,以推动实现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体系的历史性变革。


通过扬弃“扩散式应用”的知识增长观,并确立“整体性重构”的知识增长观,本文尝试探讨建立在历史性重释的内卷化概念基础之上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生成过程。对于这种生成过程的考察而言,其逻辑起点是对内卷化概念的历史性重释。本文认为在一种知识传播与变迁的意义上,内卷化概念在国内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深层质性规定。不过要把握内卷化概念的这种新的深层质性规定,需要扬弃那种表层的“边际报酬递减”或“改而不变”的逻辑表达方式,转而采用“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深层逻辑表达方式。在这种新的深层逻辑起点上,本文尝试区分走向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不同环节: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区别出“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和“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四种知识模型,并对它们分别加以探讨和反思,进而在深层追问的意义上揭示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展开的不同环节。最后,本文尝试从一种知识整体增长与再造角度,重新诠释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及其内含的知识范式构建线索。


二、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


提到内卷化概念,国内学界可能首先会不假思索地用“边际报酬递减”或“改而不变”的逻辑表达式来诠释其本质内涵。但是这种诠释方式是一种表层的诠释,它更多的是停留在结果-现象层面,最多是推进到归因分析层面上,来提炼、概括和表述内卷化概念的本质内涵,而没有深入最核心的层面。正因为如此,内卷化概念在国内学界就变成了一个缺乏变革力的描述性方法论工具。它在分析和描述中国社会特别是社区治理中存在的转型困境时具有较强优势,但却在为推动中国社会和社区治理转型提供创新性的知识方面表现平平。在这种意义上,就能理解为什么有的学者会说内卷化概念定义不当或完全不起作用。由此也不难发现,描述性和变革性之间的不均衡已经隐含了内卷化概念的知识危机。而要克服这种知识危机,就需要跳出原有的知识框架,通过深入核心层面并强化其变革性来推动实现内卷化概念的知识增长。


对内卷化概念核心层面的深入以及对其变革性的强化可以采取一种概念史的方法。但是与那种简单罗列的知识线性增长的概念史研究不同,本文采取了一种知识差异化演进的视角。而且,这种知识差异化演进的视角也不同于那种内卷化概念抽象形式差异视角,而是内含着一种社会-历史反思的知识增长观。换言之,既要在形式上扬弃既有的关于内卷化概念的逻辑表达,也要对内卷化概念的实质内涵进行一种社会-历史定位。本文认为,内卷化概念在经历了从戈登威泽(Alexander Coldenweise)到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经黄宗智再到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应用过程后,其深层核心意蕴在一种知识的差异化演进中越来越凸显出来。简要说来,内卷化其实是一个反思现代化的概念,其深层本质内涵是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对于这样一种界定,可以通过对内卷化概念史的反思性重释加以理解。


第一,从实质内涵的社会-历史定位看,现阶段所使用的内卷化概念其实是一个现代化概念,而且是一个反思现代化概念。


与那种通过词语溯源(比如向拉丁语的追溯)来制造内卷化概念的悠久史和形式统一史形象的做法不同,笔者认为对内卷化概念的历史研究不能犯无限前推的溯源式错误。内卷化概念固然在词源上具有长远的历史,但是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会赋予内卷化概念不同的内涵。


其实,现阶段所使用的内卷化概念是一个在西方与非西方、传统与现代的比较互动中形成的反思现代化概念。内卷化概念反思现代化意蕴的塑造是从戈登威泽对非西方的传统社会进行文化人类学研究时开始的,不过那时的塑造还只是一种隐性的塑造。虽然戈登威泽把理解的焦点放到了非西方的传统社会文化发展之上,并用内卷化来概括非西方的传统社会文化模式无法转变到新形态而只能在原有形态内部不断精细化、复杂化的现象;但是他已经隐性地把西方现代社会设定为一个参照物,制造了一种关于西方现代社会进步形象与非西方传统社会落后形象的比较模型,而且隐含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即非西方的传统社会为什么没有发展成为现代西方社会,西方的现代化模式能否完全适用于非西方社会?


如果说戈登威泽还是在一种外在对立与隐性意义上塑造内卷化概念的反思现代化意蕴,那么格尔茨则在一种内在对立和非自觉意义上塑造了内卷化概念的反思现代化意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格尔茨通过实地研究发现,印度尼西亚经济在西方殖民者进入后形成了一种二元发展局面,即爪哇岛外由于借助于技术逐渐向资本密集型发展,而爪哇岛内由于缺乏资本以及行政性障碍而不断向劳动密集型发展。格尔茨把爪哇岛这种劳动力不断向水稻种植业填充的现象称为“农业内卷化”,并把它理解为吸纳西方殖民者进入后所产生的多余人口并维持他们基本生计的自我战胜过程。由此不难发现,格尔茨所理解的农业内卷化其实是一个应对西方现代化模式扩张的概念,暗含了对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反思,即西方现代化模式在非西方国家的扩展是有限度的,农业内卷化的存在证明即使非西方国家推进现代化也将会与西方的现代化模式不同。


黄宗智将内卷化概念引入对中国小农经济的研究之中,更是自觉地凸显了内卷化概念的反思现代化意蕴。诚然黄宗智将内卷化界定为边际报酬递减,但是就黄宗智“在中国发现历史”的理论意图而言,内卷化概念其实内含了对西方经典现代化理论(比如斯密模型)的批判。他通过阐明中国历史经验与欧美历史经验的差异来反对已经被意识形态化了的西方现代化理论,并用内卷化概念来表征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特殊性。


综上所述,从实质内涵的社会-历史定位角度看,从戈登威泽经格尔茨再到黄宗智的转换,内卷化其实已经成为一个内含西方与非西方、传统与现代之间对合转化关系的概念,它既要求认识西方现代化及其理论模型的局限,也要求立足于非西方社会的实际(包括传统因素的制约),推进一种反思性的现代化。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既要超越那种简单地向传统因素归因的内卷化理解,也要超越那种向源于西方现代化的进步主义模型看齐的关于克服内卷化的理解,以形成一种关于内卷化概念的双重反思与重构的对合转化式的反思现代化理解。


第二,从深层价值意蕴角度看,现阶段所使用的内卷化概念其实内含着一种人本主义的追求。


就当前国内仅把内卷化当作一个对不良现象进行描述的概念而言(比如,把内卷化理解为“过度竞争”“边际报酬递减”),好像内卷化是一个与人本主义相对立的范畴,在其中看不到一点人本主义的影子。但是从一种概念史以及反思现代化的角度看,内卷化概念其实蕴含了一种人本主义的追求。正如上文所述,格尔茨把“农业内卷化”界定为一种“自我战胜”的过程,即在二元经济结构中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来吸纳过剩人口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以免出现基本生计难以维持的问题。在这种农业内卷化的界定中就蕴含着一种源于传统社会的朴素的人本主义,而这种朴素的人本主义其实就是传统社会中的共同体主义或社群主义,它与西方现代社会的个体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在格尔茨的农业内卷化意义上,正是为了应对西方殖民者进入后所推行的基于个体主义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弊端,比如劳动力因过剩失业而无法维持生计问题,才形成了一种吸纳过剩劳动力以维持基本生计的农业发展策略。


黄宗智虽然把内卷化界定为边际劳动报酬递减,但是他是在大农场(类似于资本主义企业)和家庭农场(传统家户经济)的二元比较结构中来理解内卷化概念的。他发现大农场可以根据需求的变化多雇用或解雇劳动力,而家庭农场则不具备对于劳动力的弹性。而且在一种生计压力的情境下,家庭农场反而会比大农场多雇用劳动力从而导致边际报酬递减。如果超越边际报酬递减的实证主义理解,在这种二元比较结构中,我们同样可以发现一种朴素的人本主义,即在一种生计压力条件下农场主不是简单地按照资本逻辑去解雇劳动力来寻求收入增长或成本控制,而是按照一种源于传统的人本主义来多雇用劳动力以维持他们的基本生计。


可以发现,不论是格尔茨,还是黄宗智的内卷化概念,都在一定意义上包含了用源于传统社会的朴素人本主义反思西方现代化模式的人本主义意蕴。当然这种人本主义意蕴还处于朴素的形态之中,还是以传统社会为其理解原型,需要进一步加以发展。不过这却给予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即内卷化并不只是一个实证主义、技术主义的描述性概念,它还是一个人本主义的概念,它不只关心物,也关心人。


第三,从一种深层变革的角度看,现阶段所使用的内卷化概念其实也包含着对于创新的反思和追问。


在通常的理解中,创新好像是外在于内卷化概念的外部议题,但是在一种概念史重释以及反思现代化意义上,创新逐渐演变成内卷化的一个内部议题。在戈登威泽的理解方式中内卷化就是原有模式的刚性维持以及内部创新的不可能性,而且在一种传统与现代的二元比较视野中,创新被单独分配给了西方现代社会。不过,随着格尔茨和黄宗智对传统社会中朴素人本主义的发现以及对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反思,创新的西方垄断格局逐渐被打破。尤其是,从黄宗智试图寻找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现代化创新之路的角度看,内卷化其实包含着创新议题。更进一步,杜赞奇在研究近代中国效仿西方进行现代化改革时发现国家政权陷入了内卷化,即“国家机构不是依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来扩大其行政职能”。这其实意味着简单地效仿西方进行改革创新是不够的,还需要基于本土实际进行创新。这样创新议题就不再是一个垄断与效仿的问题,而是一个多元与重构的问题。


当然,创新议题从外在于到内在于内卷化概念的转变,并不只是中西的创新权之争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对自主创新进行反思即追问符合实际的创新何以可能的问题。这种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的应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换句话说,内卷化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应用更深刻地揭示出内卷化的创新意蕴。戈登威泽、格尔茨、黄宗智以及杜赞奇都是聚焦于传统社会来理解内卷化概念,但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中的应用情境已经超出了传统社会的范畴,变成了在传统社会得到改造的基础上并于改革开放进程中所形成的转型社会。这就意味着,国内虽然借用了内卷化的“改而不变”特征来解释国内社区治理的困境,但是其中所蕴含的创新议题并不只简单地反思西方现代化创新模型的问题,更是对自主创新活动“意料之外”的悖论性后果的反思问题。比如,“在国家主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中,由于受国家框架和资源数量的限制,以强化社会自治为目标的改革逐渐为国家力量不断下沉和精细化所取代”而出现了社区治理内卷化。通过这种社区治理内卷化诠释,可以发现内卷化其实内含了对自主创新悖论的反思以及对符合实际的创新何以可能的追问。这样一来,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应用,使它自身成为既反思传统,又反思西方现代化,也反思预期性自主创新悖论的范畴。


综上所述,在一种概念史反思以及历史经验差异(特别是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中的应用)的意义上,我们对于内卷化概念的认识,不能再停留于一种表层抽象的描述性理解之中,不能仅仅把它当作一个看似有悠久历史(单纯的物理时间)但却没有实质历史(复杂的社会时间)的方法论工具,而是要在一种社会-历史定位中深入其内核并理解其变革性。也就是要把内卷化理解为一个对复杂社会转型过程进行深层追问的范畴,即在一种反思传统、反思西方现代化和反思预期性自主创新悖论的意义上,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在这种意义上,内卷化就不再只是一个否定性的描述性概念,而是一个自反性的变革性概念,其是在一种三重反思的基础上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过程。


三、社区治理内卷化的四种知识模型及其反思


在转换了一种关于内卷化概念的理解方式和表达方式之后,国内对于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界定也需要从一种结果-现象的表层描述转向变革意蕴的深层揭示。在一种形式方法的先行赋予意义上,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深层核心意蕴可以被理解为,在一种反思的基础上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治理创新何以可能的过程。但就实质内容的社会历史塑造而言, 关于“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治理创新何以可能”的本土的、具体的、整体的知识体系还没有被建构出来。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国内学界主要在一种内卷化概念“扩散式应用”的意义上,对社区治理内卷化进行分散化研究,虽然形成了不同的(甚至对立的)理解进路,但是缺乏一种从整体重构角度对社区治理内卷化进行把握的意识和能力。不过,在一种深层反思的意义上,这些分散化研究并不是没有价值,而是为形成关于“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治理创新何以可能”的本土知识范式提供了重要前提和关键准备。在一种“整体性重构”的视野下,这些分散化研究中其实内含着不同知识模型,它们不自觉地表征了走向具有本土意蕴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新知识范式的不同环节。揭示这些不同环节则是从整体角度建构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内在要求和前提条件。

根据研究对象、基本假设以及经验基础的差异,本文将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的多元理解进路区分为四种知识模型,即作为行政化、私利化、区隔化以及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这四种知识模型并不是国内学界的自觉概括,而是笔者在对国内学术场进行深层反思的基础上的提炼。与此同时,笔者以“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内卷化概念深层核心意蕴为反思轴心,对这四种知识模型进行了深层逻辑透视与反思,并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治理从行政型向共治型转型的进程,把这四种知识模型确认为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构建的不同环节。


(一)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从行政化角度理解社区治理内卷化是当前国内学界的一个流行观点。这种观点的形成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建设的历程和特点紧密相关。众所周知,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区建设的问题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而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打破全能型政府体制下的社区行政化治理格局,通过政府改革以及去行政化来推进社区自治。在社区建设实践中,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但从改革的结果看,以去行政化和推进自治为目标的改革却形成了行政强化和自治弱化的悖论性结果。对于这种现象,国内学界借用内卷化概念加以解释,并从行政的角度进行现象描述、归因分析和对策建议,形成了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


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主要由以下基本假设构成:一是内卷化概念的“刚性”诠释。即内卷化是指事物受旧模式刚性的制约而无法向更高级形态转换,只能在旧模式内部不断复杂化。二是国家(行政)-社会(自治)二分。这种二分的视角源于以西方历史经验为基础的现代化模型,并认为国家与社会二分是推进现代化的前提。而且在这种二分过程中,国家(政府)的行政功能得到限制,社会(社区)的自治功能得到增强。换句话说,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得以确立的前提之一,就是一种有限行政和有效自治的价值预设。三是创新悖论/价值失落。在追求有限行政和有效自治价值的过程中,政府通过自身改革来带动社区向自治转型。虽然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但却没有摆脱社区行政化的窠臼,导致了一种创新悖论和价值失落。四是行政归因。即认为围绕着社区的改革创新之所以出现悖论,根本原因在于行政力量过于强大,社会力量被行政所吸纳转而成为科层体制的附属因素。综合起来看,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的实质内涵其实是,国内社区治理无法有效实现从行政型向自治型转换,而只能在行政型内部不断复杂化,形成一种刚性制约、行政吸纳与惯常运作形态。


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有其经验基础,即村(居)委会的行政化。在一种法权逻辑上,村(居)委会是一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与基层政府的关系是一种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但是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过程中,这种法权逻辑不仅没有得到有效实现,反而因为承担了大量由基层政府摊派的任务,村(居)委会的行政化、科层化特性更为突出,“乃至成为‘类行政组织’,演变为悬挂于科层体系之下的治理单元”。而且为了能够与基层政府相对接,村(居)委会的组织机构也按照对口管理的要求进行设置,工作方式也按照“痕迹管理”的要求逐渐标准化、精细化。这种村(居)委会的行政化其实与基层政府的改革创新相关。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过程中,基层政府试图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来实现有效治理。比如行政发包制就是基层政府治理创新的一种举措,即通过责任层层包干的方式将大量政治性和行政性事务下移到社区层面,使得村(居)委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完成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上,而无暇开展群众自治以有效回应村(居)民的多元化需求,造成了村(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弱化。与此同时,村(居)委会之所以变得行政化,还与基层政府对村(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权相关。比如人事考核、标准化考核以及评先树优考核等,使得村(居)委会不得不采取类似行政组织的工作方式开展活动,并被科层体系所吸纳(有时甚至是主动行政化)。


通过对基本假设和经验基础的阐释,不难发现,国内通过借用内卷化概念来概括社区治理创新中的悖论现象,一方面赋予了内卷化概念以“行政化”的社会-历史内涵,另一方面也使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获得了基于基层政府与村(居)委会间“吸纳-依附”关系的内容形态。这对于我们理解内卷化以及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实质内涵是有益的,但却还是不够充分的。因为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有其理论盲区和自身局限。一方面,它把社区自治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加以追求,并把这种价值追求失落的原因归结于行政方面,恰恰忘却了从社会(社区)自身层面反思自治无法实现的原因。其实有时候,并不是政府不想推进社区自治,而是因为社会(社区)无力或无法有效承担起相应的自治事务,出现权力和事务下放后社区承接不了或滥用权力的情况,政府不得不重新接盘。下文中的其他三种知识模型就从社会(社区)层面反思了自治无法实现的原因。另一方面,它虽然对社区治理内卷化做了行政归因,但却没有对“行政何以如此”进行更深一层的追问,因而也就没有对何种行政模式能够有效促进社区自治加以深入探究。


当然,这并不是说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没有价值,而是需要在一种深层反思的意义上对其加以扬弃。也就是说,要超越那种简单的现象描述和归因分析的理解方式,从一种“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内卷化概念深层核心意蕴角度,重新理解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即追问促进社区自治的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行政创新何以可能。这样一来,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就包含了三层含义:即在描述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是一种行政治理模式刚性;在归因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受一种“行政吸纳自治”机制影响;在变革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追问的是促进社区自治的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行政创新何以可能。而且把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置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治理从行政型向共治型转型的进程之中,可以发现,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其实构成了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构建的一个环节,而且是第一个环节。因为,在从行政型社区治理模式脱嵌的过程中,社区治理创新无可避免地将遭遇到行政型社区模式的干扰,进而出现行政型社区治理模式延续,创新举措被行政吸纳的内卷困境。


(二)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从私利化角度理解社区治理内卷化也是国内学界的一个重要视角。与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把理解的焦点放在城市社区和行政方面不同,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把理解的重心放到了农村社区和社会层面,进而实现了知识模型的转换。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治理困境密切相关。众所周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国家不再从农村提取资源,反而向农村投入大量资源,以期推进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但是与重建农村公共秩序和促进公共利益发展的预期目的相悖的是,国家虽然向农村投入了大量资源,但是这些资源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反而导致农村社区治理陷入一种低效的困境。对于这种现象,国内学界借用内卷化加以解释,并形成了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


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主要由以下基本假设构成:一是内卷化概念的“有增长无发展”诠释,即从一种资源要素投入/产出的角度理解内卷化,并在一种边际报酬递减的意义上把内卷化阐释为总量规模虽然增长但却没有实质性发展。二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二分。这种二分法建立在改革开放后私人利益增长和公共利益重构的基础之上。而且,从一种价值追求的角度看,这种二分法认为需要限制私人利益的非规范化追求,重建公共利益格局。三是“化公为私”的归因。即之所以出现国家投入大量资源却治理低效的困境,是因为地方政府与社会形成了一种“化公为私”的机制,由于少部分人侵占了大量公共资源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社区公共事务治理陷入困局。综合起来看,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的实质内涵其实是,国内社区治理受“化公为私”机制的影响,无法有效重构公共利益格局,进而陷入一种私人利益侵蚀公共利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社区公共事务治理困局。而且,与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相比,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不再是对受制于旧模式刚性的“改而不变”现象的解释,而是对旧模式(资源提取型的社区治理结构)已被打破而新模式(资源投入型的社区治理结构)尚未建立的“改而未成”现象的解释。


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也有其经验基础,即农村社区公共利益被侵蚀。在国家把大量公共资源投入农村社区的过程中,农村社区形成了以地方政府和地方社会势力为中心的新的利益联盟结构,这个联盟结构吸收了大部分自上而下输入农村社区的公共资源,使这些资源无法有效转化为农村社区公共治理资源,进而导致乡村治理内卷化。进一步看,这个利益联盟结构其实是由权力寻租者、地方富人及灰黑社会势力以及谋利型的机会主义农民等主体构成的互动网络和分利秩序,其把普通民众排除在公共资源的利益链条之外,导致公共利益无法获得普惠性实现。这种分利秩序的联盟结构与基层政权和农村社会的自利性动机相关。从基层政权的自利性动机看,基层政府和乡村干部或为了追求政绩工程而变成逐利者,或为了求安稳和不出事而变成“撞钟者”,都导致公共利益受损。从农村社会中的“强力”群体自利性动机看,比如农村的富人、灰黑势力(混混)以及钉子户和上访户等,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主动参与到公共资源的争夺之中,分蚀了公共利益。从农民心态的角度看,后税费时代的农民权利本位心态的弥漫导致“化公为私”的谋利行为频发,农民的平均主义心态导致对有限资源的争夺。


国内通过借用内卷化概念来概括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化公为私”现象,一方面赋予了内卷化概念以“私利化”的社会-历史内涵;另一方面也使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获得了一种分利秩序的内容形态,进一步拓展了国内学界对于内卷化以及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实质内涵的认识。不过,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同样也有其局限。一方面,用“化公为私”来解释社区公共利益受损并不全面,还有其他因素制约了社区居民对公共利益的认识和实现,比如,一种身份上的区隔以及集体行动能力的欠缺等。对这两方面因素将在下文加以探讨。另一方面,只是简单地采取公共利益-私人利益二元分立的视角,并进行“化公为私”的归因分析,并没有对保障合理私人利益的公共利益格局何以可能进行深入追问。


更进一步看,虽然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有其特定价值,但是还需要深入加以反思。尤其是,从“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内卷化概念深层核心意蕴角度看,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还需要深入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公私互益机制创新何以可能。这样一来,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就具有了三层含义:在描述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表现为一种投入/产出的边际报酬递减;在归因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受一种“化公为私”的分利秩序影响;在变革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追问的是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公私互益机制创新何以可能。而且,把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置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治理从行政型向共治型转型的进程之中,可以发现,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也是构建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一个环节。这一环节是对作为行政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中“理想社会”假设的反思,成为继“追问促进社区自治的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行政创新何以可能”之后的“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公私互益机制创新何以可能”的环节。


(三)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从区隔化角度理解社区治理内卷化也是国内学界的一个视角。与聚焦于城市社区的行政化视角和聚焦于农村社区的私利化视角不同,区隔化视角聚焦于过渡型社区,即城郊社区。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的边界不断扩展,不少农村社区被吸纳和转化到城市边界之中。但是农村社区并不是一下子就能转变成为城市社区,其可能还需要经历一个过渡形态即城郊社区。城郊社区虽然在物理空间和外在景观上具备了城市社区的特征,但是在人文空间和内在机制上却存在着一种城乡交杂的情况。农转非人口身份、外来务工人口身份与城市社区居民身份之间仍有一定的间距,进而导致社区治理陷入困境。国内通过借用内卷化概念来解释这种现象,逐渐形成了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


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主要由以下基本假设构成:一是内卷化概念的“复杂化”诠释,即把内卷化理解为事物因外部扩张受限而只能内部不断复杂化。二是共同体的价值预设与矛盾冲突的现实境况分析视角。虽然社区的理想形态可以被理解为居民之间相互依赖的情感和利益共同体;但是在现实中,作为情感和利益共同体的社区并没有形成,反而呈现出居民之间的情感疏离和利益矛盾的不断复杂化。三是身份区隔归因。即认为社区居民之间之所以会出现情感疏离和利益矛盾的复杂化,是因为社区居民之间的身份区隔,比如制度上的身份区隔、文化上的身份区隔以及社会关系上的身份区隔等。综合起来看,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的实质内涵其实是,国内社区因居民之间的身份区隔而导致彼此之间情感疏离和利益矛盾复杂化,进而陷入治理困境。与作为私利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相比,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进一步反思了社区治理的社会基础,尤其是社区成员的构成基础,突破了那种同种身份条件下的不同主体间力量和利益的差异分析,深入了不同身份条件下的不同主体间力量和利益的差异分析层面。


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有其经验基础,即城郊社区的居民身份差异。城郊社区居民身份差异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完成市民化的城市社区居民身份与尚未完全市民化的农转非居民身份的差异。这两种身份的差异并不表现为物理空间和制度设置形式方面的差异,而是表现为一种文化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尤其是农转非居民身上仍然保留着来自农村社会的文化特质和生活习惯,与城市社区的文化形成一定的区隔。二是完成市民化的城市社区居民身份、尚未完全市民化的农转非居民身份与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之间的差异。这种身份差异既表现为一种制度设置上的差异,比如户口差异;也表现为一种文化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比如,不同地域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差异。这种身份差异使得城郊社区居民的社交网络相对隔离、社区感普遍偏弱,“大多数居民缺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奉献精神,比较在乎个人利益,不愿管闲事,更不愿意以高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甚至出现失范和违法行为,导致社区治安状况堪忧,社区矛盾更趋复杂,难以发展成为成熟的、健康的社区共同体”。而且由于流动人口面临着一些制度性身份区隔,导致社区无法有效形成一种包容、公正的公共事务治理机制。


国内通过借用内卷化概念来解释过渡型社区的矛盾复杂化现象,一方面赋予了内卷化概念以“区隔化”的社会-历史内涵,另一方面也使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获得了一种基于身份差异的共同体建构困境的内容形态,进一步深化了国内学界对内卷化概念和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认识。但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同样也有其局限。一方面,把社区居民间情感和利益共同体的缺失归因于身份区隔是不全面的,比如,社区居民思维的理性化以及利益的个体化同样也是导致社区情感和利益共同体缺失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虽然对社区治理内卷化作了区隔化归因,但并没有对区隔化进行深层追问,进而也就没有真正找到破除区隔化的有效方法。


更进一步看,虽然以区隔化来解释社区治理内卷化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但是还需要对其采取一种深入反思的态度。尤其是,需要从“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内卷化概念深层核心意蕴角度出发,揭示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的深层意蕴,即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共同体成员身份创新何以可能。这样一来,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就包含了三层含义:在描述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表现为社区内部复杂化;在归因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受一种身份区隔机制的影响;在变革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追问的是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共同体成员身份创新何以可能。而且,把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置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治理从行政型向共治型转型的进程之中,可以发现,作为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也构成了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建构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是对前两个环节中无差异共同体成员身份假设的反思,进而形成了一种关于共同体成员身份创新的追问。


(四)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及其反思


从失能化角度理解社区治理内卷化也是国内学界的一个视角。与作为行政化、私利化和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主要聚焦于结构层面不同,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把焦点放在了居民个体层面。其实,社区建设过程也是社区居民的个体转型过程。从理想形态看,社区作为人们的共同生活场所,也是塑造和维系居民社区认同的空间,居民的共同行动是解决社区公共事务的关键。但是在实践中,社区居民由于认知和能力上的不足无法有效承担起相应责任,进而导致社区公共事务治理陷入困境。国内通过借用内卷化概念来解释这种现象,逐渐形成了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


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主要由以下基本假设构成:一是内卷化概念的“改而不变”诠释,即把内卷化理解为虽然进行了改革但却没有带来根本的变化。二是社区人理想与居民自治困境的分析视角。从一种理想形态看,居民自治是社区人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过程,社区人在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从现实看,由于社区居民无法有效承担起社区人角色,进而导致居民自治陷入困境。三是失能化归因。社区居民自治之所以陷入困境,是因为社区居民出现了失能化,即出现了认识和行动能力上的不足。综合起来看,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的实质内涵其实是,社区居民由于失能化而无法有效承担起社区人责任,导致社区居民自治陷入困境,社区公共事务无法得到有效治理。与作为行政化、私利化和区隔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相比,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深入转型过程中的个体认知和能力层面进行反思。


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也有其经验基础,即居民自治困境。居民自治困境主要表现为居民自治主体性的缺失,即作为主体的居民在自治意愿、自治能力、自治动力和自治价值追求等方面的缺失。造成居民自治主体性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治传统的缺失导致居民往往形成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二是,社区居民间相对较低的利益关联度导致居民缺乏自治的动力;三是,社区居民缺少关于自治规则和方法的知识与能力,常常使居民自治陷入“有想法、没办法”的困境。由于居民自治主体性的缺失,导致社区自治陷入了一种悖论,即追求以居民为主体的自治却又不得不重新依靠政府力量进行治理。


国内通过借用内卷化概念来解释居民自治的“改而不变”现象,一方面赋予了内卷化概念以“失能化”的社会-历史内涵,另一方面也使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获得了一种基于主体性缺失的居民自治困境的内容形态,进一步丰富了国内学界对内卷化概念和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认识。不过,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也有局限。一方面,把居民自治困境归因于居民失能化是不够全面的,正如其他三个知识模型所揭示的那样,行政、社会与身份等因素也制约着居民自治;另一方面,由于对失能化没有做更深一层的追问,导致关于居民自治的赋权充能建议往往只停留在表面。


更进一步看,虽然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还需要对其加以深入反思。尤其是,需要从“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内卷化概念深层核心意蕴角度出发,深入揭示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的核心意蕴,即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居民主体性创新何以可能。这样一来,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也就具备了三层含义:在描述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表现为“改而不变”的现象;在归因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受一种由失能所导致的集体行动困境的影响;在变革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追问的是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居民主体性创新何以可能。而且,把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置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治理从行政型向共治型转型的进程之中,可以发现,作为失能化的社区治理内卷化知识模型同样构成了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建构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与其他三个环节的结构性创新何以可能的追问不同,是一个主体性创新何以可能的追问。


四、走向整体重构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


通过对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应用情况的考察与反思,不难发现,内卷化概念和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知识都获得了增长。不过,对于这种知识增长,不能只采取扩散式的知识量变的认知态度,更需要形成一种重构式的知识质变的认知观念。这是构建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内在要求。为此,需要在一种构成性理解的基础上深入揭示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社会历史意蕴。


(一)一种知识的构成性理解


笔者认为,国内对于内卷化和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认识,需要从一种分析性的要素甄别转向一种综合性的构成理解(见表1)。这是从整体上认识内卷化和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的需要。


内卷化概念在国内社区治理研究领域中的应用过程,既是其内含知识的展开过程,也是其“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之深层核心意蕴的显现过程。从一种概念辩证运动的角度看,内卷化是一个从描述性到解释性再到变革性的含义逐层深入和逐渐显现的概念。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并不是简单地依循上述四种知识模型各自的假设与内涵来理解内卷化概念,而是对它们的假设与内涵进行的合理重构,以形成一种新的关于内卷化概念构成的理解进路。


从描述性层面看,内卷化概念有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在最外在的直接的现象量化维度上,内卷化表现为边际递减;在一种相对内在的内容维度上,内卷化表现为内部复杂化;在一种总体模式的再生产维度上,内卷化表现为模式刚性;在一种推动转型的维度上,内卷化表现为改而不变。综合这几个维度,描述性层面的内卷化概念可以被界定为,在转型与改革的情境中,由于旧模式的刚性和新模式的缺位,导致事物内部不断复杂化,并在量上呈现为边际递减。


从解释性层面看,内卷化概念有一个复合的内在机制。从一种体制性机制看,内卷化表现为行政化;从一种社会性机制看,内卷化表现为私利化;从一种身份性机制看,内卷化表现为区隔化;从一种主体性机制看,内卷化表现为失能化。综合这几个方面看,解释性层面的内卷化概念可以被理解为:在转型和改革的情境中,由于行政化、私利化、区隔化和失能化等机制的相互作用,事物的发展呈现为复杂的曲折过程。


从变革性层面看,内卷化概念内含着多种深层追问的认识。即在“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中包含着“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行政创新何以可能”“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公私互益机制创新何以可能”“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共同体成员身份创新何以可能”“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主体性创新何以可能”。这些深层追问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内卷化概念的深层变革意蕴。


把描述性、解释性和变革性层面综合到一起,内卷化就成为一个在转型和改革的过程中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的总体性反思概念。


在形式上,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是与内卷化概念同构的(见表2)。在内卷化概念于国内城市社区、过渡型社区、农村社区的不同情境应用过程中,社区治理内卷化的知识也获得了增长。正如表2所显示的那样,社区治理内卷化已经成为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在现象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表现为一个从公共资源受侵蚀到情感疏离再到居民集体行动困境以及行政强化的序列;在原因层面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表现为一个包含行政吸纳、化公为私、身份区隔和能力缺失的多元解释;在深层追问上,社区治理内卷化表现为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行政创新、公私互益机制创新、共同体成员身份创新和居民主体性创新何以可能的多重追问。综合这些内涵要素看,社区治理内卷化其实就是在一种转型和改革情境中追问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治理创新何以可能的总体性反思概念。


(二)走向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建构


从形式上说,构成性理解意义上的内卷化和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源于西方的内卷化旧知识范式的表层束缚。但是就其社会历史意蕴而言,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还需要向建构本土知识范式推进,以深入打破源于西方的内卷化旧知识范式的深层禁锢。


正如上文所言,内卷化其实是一个三重反思的概念,它既反思传统,又反思西方现代化,同样也反思预期性的自主创新悖论。说到底,内卷化作为一个反思性的自反性概念,它追问的是一种符合本土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创新何以可能。其中,还隐藏着一种打破西方对于现代化创新模式的垄断,走出一条新的现代化之路的意图。在这个意义上,社区治理内卷化就不是一个简单地仿效西方的议题,而是一个追求本土自觉和自主创新的议题。它既反思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也反思西方的社区治理模式,同样也反思预期性的社区治理模式。在这种三重反思中,社区治理内卷化以一种深入追问和反向澄清的方式为构建社区治理的本土知识范式和治理模式开辟道路。


从社会-历史定位的角度看,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其实是在社区治理模式从行政型向共治型转型的过程中,对于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社区治理创新何以可能的深层追问。即面对社区治理模式转型过程中的各种创新悖论,在一种三重反思的意义上,对构成社区治理的关键要素进行深入追问,以期为构建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从资源高效且公平利用的角度看,社区治理内卷化通过揭示“化公为私”的公共资源利用方式创新悖论,并深入追问符合本土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公私互益的资源利用方式创新何以可能,来探究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中的资源利用方式相关知识;从居民认知和行动的自主性角度看,社区治理内卷化通过揭示居民主体性缺失以及集体行动困境,并深入追问符合本土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居民主体性创新何以可能,来探究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中的个体基础相关知识;从社会利益和情感共同体角度看,社区治理内卷化通过揭示社会群体的身份区隔,并深入追问符合本土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共同体成员身份何以可能,来探究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中的社会关系整合相关知识;从治理体制的角度看,社区治理内卷化通过揭示行政吸纳自治的创新悖论,并深入追问符合本土实际的人本主义的行政创新何以可能,来探究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中的行政治理体制相关知识。也就是说,通过一种深层追问,社区治理内卷化为构建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提供了知识条件。在这个意义上,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所内含的本土知识范式其实就是在一种转型和改革的情境中,立足于反思传统、反思西方现代化以及反思预期性自主创新悖论的基础之上,围绕着符合本土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创新何以可能议题所形成的深层追问知识体系。这种知识体系包含着对于我国社区治理模式从行政型到共治型转型中的资源配置方式创新、主体行动模式创新、共同体成员身份创新以及权力运行方式创新的深层追问。这种深层追问并不预设什么理想性知识体系,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推动构建符合实际的人本主义的共治型社区治理模式。


五、余论


虽然,经过一种历史性反思,国内的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暂时获得了一种新的诠释方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区治理内卷化的本土知识范式已经得到全面而准确的澄清。毋宁说,正是因为获得了一种暂时的新的诠释方式,社区治理内卷化的本土知识范式建构才得以在整体上开始其具体的历史进程。其中仍有很多问题需要加以探讨。比如,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展开环节除了行政化、私利化、区隔化和失能化之外,还有哪些环节没有被发掘出来;社区治理内卷化本土知识范式的各个环节的具体知识增长以及它们引起的整体知识增长的问题,也就是知识范式的部分与整体的互构与重释问题;通过社区治理内卷化所揭示的共治型社区治理的知识体系是什么,等等。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即我国社区治理模式转型是否还可以继续用“内卷化”来解释。众所周知,内卷化源于“involution”,但“involution”并不只有一个译法。从上文的论述中,其实可以隐约感到内卷化已经无法涵盖我国社区治理模式转型的内容。那么,是否要改译“involution”,或者从根本上抛弃“involution”式的理解,转而从我国本土语词中提炼出新的概念标识,是需要进一步加以探讨的问题。当然,不论怎样,在没有获得一个更好的概念之前,内卷化仍可以暂时用以解释我国社区治理模式转型,不过这里的内卷化的含义已经被转换了。与此同时,国内社区治理内卷化概念也需要通过深入建构一种本土知识范式,来实现对西方知识范式的历史性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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