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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市场新范式 | 个人成为本人信息数据的主导者

·导读


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数字时代基本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成为继《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之后,数据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其中首次规定个人信息“转移权”(“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相关内容,不仅增强了个人对本人信息数据转移与利用行为的控制权,更体现了让“个人成为本人信息数据的主导者”的立法思想,同时,也为个人数据的流转、汇聚与价值挖掘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手段,为社会数据资源格局的重构,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从底层逻辑带来新的改变。

根据全球最大征信机构益博睿(Experian)在其2019年年报显示,在过去2年中采集的个人相关数据占了90%。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者市场、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个人数据资源不仅颇具规模、增长很快,而且随着社会数字化生活的不断深入,新的数据类型和来源不断涌现,成为社会数据资源中占比最大的内容。

如何使分散在各处的个人数据有效地服务于数据主体本人的数字化生活;同时又能在共识、安全、高效、合规和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这类数据的社会价值,为数字经济注入新动能;而且,这一价值挖掘过程不仅依赖于原始数据处理者的意愿和能力,更能够在保障“公民权利”的行使中将个人数据汇聚成新的“资源池”,新的市场力量和社会机遇,以加速形成数据要素市场新机制,创造数据要素流通新范式是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据资源管理研究中心长期关注的话题,也是《个人成为个人信息数据的主导者——一种数据要素市场的新范式》白皮书的研究主旨。


以下是白皮书的正文:

*声明:本文仅代表北京邮电大学经济学院数据资产研究中心观点,不代表大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观点。


数据要素时代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态势

关于筹备成立DBL搜索型数据库推进计划及征集首批成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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