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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一岁的幼儿都不肯放过了

石庄大茶坊 2024年08月28日 06:0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凤羽财经 Author 老凤1974

婴儿,指的是0-11个月的小朋友,如果超过1岁,那么就是幼儿....

在任何正常的种群,容忍、保护婴幼儿都是应有之义,哪怕蛮荒如草原蛮子,大雪灾来临之时也是老人主动放弃生存机会,把活下来的机会让给青壮年,青壮年护着妇女婴幼儿....

人类千万年来,都是如此。

所以我今天看到这个洋洋得意的欺负幼儿,且下面一片叫好的新闻,还是震惊了....用还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足够理解某些人。

讲真,这个视频以一贯冷静理性的我,都忍不住要爆粗口:卧槽尼玛!

而评论则再次刷新底线:

道理已经懒得说了,我看到有人说了。

比如旅途中这种事就是旅途一部分,婴幼儿哭闹,属于不可抗力...如果要责怪,应该怪航空公司为啥不妥善分区等等....比如怎么能让两个陌生人带走一岁婴幼儿教训?

有个大V针对航空公司的声明指出,这种事是不能理解的:

当然,就这里面的逻辑,确实不能理解....轻松的旅程并非天然权利,在家不受打搅才是天然权利....

我不想再说这些,对牛弹琴没得意思。

能看到我文章的,不用听这些废话一样的道理,需要听这些道理的应该不是我的读者,我们这里应该上点层次。上点层次,就能理解。

怎么理解呢?至少从两个层面可以理解。

第一个层面:水往低处流

当一个彻底原子化破碎化,人和人之间的链接彻底消失的时候,就会在人文世界产生“水往低处流”的物理现象。

意思是:所有的成本,所有的恶意,由最弱者承担。

一层层的向下转嫁。那么谁是最弱者?儿童!比儿童更弱的呢?婴幼儿....有没有更弱的?有,胎儿..

于是,在这场不可抗力的成本角逐中,婴幼儿成了最终的受害者。

而且,带着婴幼儿的,是她的爷爷奶奶,我估计也是日常比较软弱可欺的人,如果是一对看着不好欺负的夫妇,我想这两个在卫生间对着婴幼儿粗声大气教训的妇女,不可能有任何对抗的想法。

鲁迅说,弱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前面说了,就连古代草原蛮族,都是在有危难的时刻救助本族群的幼儿,而当今社会,居然对幼儿如此刻薄....

这就引入了第二个层面的话题

强烈的现世主义...

传统讲究传宗接代,也是古代宗法社会的根本。所谓祭祀不断,血食有焉。

但不是所有的时刻,都能保持这样的传统。有些时候,弃婴之风几成习俗。注意,可未必是只弃女婴,男婴也弃也杀。

溺婴这种恶俗陋俗早在战国时期就有。《韩非子·内储说》曰:“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这是专门杀女婴....

到了汉朝,很多人便“生子杀之”,原因是汉朝的男孩三岁就得出口钱,一般老百姓出不起。到了晋朝,还有“生男不复举养”的。这是专门杀男婴....

宋代溺婴已经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社会现象了,苏轼给友人写过《与朱鄂州书》提到了当时民间的溺婴:“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初生,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

北宋真宗年间,两浙、福建、荆湖与广南等州的底层百姓,“民有子者或弃不养,或卖为童仆,或度为释老”。南宋绍兴八年宋高宗下发了一道谕旨:庚子,禁贫民不举子,其不能育者,给钱养之。

古代对婴儿的杀戮还可以说是养不起的被迫之举,而当代对婴儿的厌恶,只能是一种强烈的现世主义了。注意!不是现实主义,是现世主义...

都知道孩子才是未来,但对未来不抱期待。

既然不抱期待,当然对婴幼儿毫无宽容之心了——你影响了我飞机上休息,我看看带着你的人我能欺负,那就欺负你:就看到两母兽得意洋洋的欺负幼儿。

这种强烈的,短期的现世主义就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或者用我的理论,这就是典型的流民博弈了:将非道德冠以道德之名,且不宽容任何能捏得动的软柿子。

到这一步,未来其实挺清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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