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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惹女人,特别是有脑子的那种......


千万别惹女人,有脑子的那种。
她不用杀任何人,她只是无需再忍了。



法官宣读了判决理由:女人杀了自己的孩子,本刑事审判庭对此事实没有异议。婴儿日夜哭闹,女人不堪其扰,于是将婴儿的头在墙上撞了四次,致其死于脑损伤。


法官一直用“婴儿”或“孩子”指代宝宝,但女人其实已经给他取了名字。不像别的孩子都叫约纳斯或凯文,他的名字很好听,是她偶然在杂志上读到的——里安。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宣读判决结果。法庭上所有人都认为,这就是事情的原貌。但背后其实有另一个故事,只是她当时不能讲出来。


法官说,她在作案时只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她的丈夫留下她独自在家照顾孩子,导致她“完全不知所措”。


她被判处三年半监禁。街头小报认为这个判罚过轻,给她冠上了“暴戾毒母”的称号。


检察官没有提出抗诉,该判决生效。



监狱里没有酒。因为没钱,她也戒了烟。她每天早晨六点被叫醒,七点开始工作,给螺丝钉分类、粘贴装夹心巧克力的盒子或者组装密封胶条。所有女囚都穿着同样的蓝色围裙。


一年后,她获得了在木工作坊干活的机会。对她来说,这份工作更好。她现在主要为法庭和监狱制造长椅和桌子,因为心灵手巧,很讨木工师傅喜欢。“我的脑袋现在才恢复了正常。”她跟师傅说。她做了一个镶嵌桦木的胡桃木盒。木盒被摆在木工作坊橱窗里最显眼的位置,每个路过的人都能看见。


又过了一年半,她首次获准自由外出,可以离开监狱,回家过夜了。但她对狱警说,自己晚上更想回来过夜。


她坐公交车来到市中心,在主街闲逛。天空是浅蓝色的,就像那天一样。露天咖啡馆里坐着很多人。她看着商店橱窗的展品,用监狱发的钱买了一条丝巾。她都忘了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生机勃勃。她一直逛到城市公园,躺到草地上晒太阳,又用手肘撑起上半身,观察着来往的行人。有个小男孩大约四五岁,拿着一根跟他脸蛋一般大的冰激凌。他的爸爸在他面前蹲下,用手帕帮他擦净了嘴巴。


她站起身,从脖子上扯下丝巾,丢到垃圾桶里,便坐车返回了监狱。



又过了六个月,她刑满释放。她回到家里时,丈夫正坐在沙发上。他没有去监狱接她,尽管她早就写信通知了他。她的信就放在饭桌上,弄得很脏,上面还有啤酒瓶的印痕。


“你为什么从没来监狱看过我?”她问。

他拿起桌上的打火机,把玩起来。没有看她一眼。

“电视机坏了。”他说。

“是吗。”她说。

“修理工说问题出在天线接收器上。我买了一个新的。”

他还在把玩打火机。

“我现在就去装。”他边说边站起身。


他先是把装着卫星接收器的箱子搬到阳台上,拆开包装,从厨房提来工具箱;又把户外座椅推到墙根充当梯子,但高度不够。于是他一只脚踩上椅子扶手,另一只踩在了阳台栏杆上。



“把红色螺丝刀给我。”他说。

“好。”


她在工具箱里翻找了一下,递给他红色螺丝刀。他尝试着把墙上的旧螺丝钉拧下来。


“螺丝钉陷得太死了。”他说。


那时,她出门去购物。只去了半个小时。等她回来,他正坐在卧室的地板上,说,孩子从他手上滑落了,他也没有办法。法官会判他终身监禁,因为他有伤人和抢劫的前科,他了解那些法官。她把死去的儿子抱进怀里,给了他一个吻。他的脸蛋是如此漂亮。


“你连庭审都没去听。”她说。


他低头往下看了一眼。他的衬衫悬在裤子外面,肚子上满是体毛。


那时他说,她应该揽下罪责,这样对大家都好。揽下罪责—他以前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她本该有所警觉的。


他还在努力拔着螺丝钉。


“螺丝钉坏了,”他说,“生锈了。”


他说,她的刑罚不会太重,而且女子监狱也没那么可怕。之后,他们还能在一起,还是一家人。“一家人”,她把死去的里安抱在怀里,不断重复着这个词。当时她并不知道,孩子是被他扔在墙上撞死的。她相信了他的说辞。当时。


“我当时真傻。”现在她说。


她一脚踹向椅子。他张大了嘴,她看见他脸上的胡楂,发黄的牙齿,还有那双曾让她喜爱的水蓝色眼睛。他脚下一滑,向后倒去,从四楼坠下,摔在了水泥地上。撞击导致他的右心瓣撕裂,一根肋骨刺穿主动脉。他躺在了血泊中。她缓缓走下楼梯,站在人行道上,在他旁边注视着,直到他断气为止。



负责本案的正是上次起诉她的检察官。他现在已是主任检察官,还留了八字胡。他认为她也杀害了自己的丈夫。


她在监狱中吸取了教训,不再回答警察的讯问,只是说她要见律师。警察只得把她带回拘传室。


第二天,法官下达了羁押令。尽管证据薄弱,法官还是想给凶杀案调查组争取一些时间。


警察走访了邻居。没有人听到他们争吵。一个老人看到他们在阳台上,但没注意细节。另外一名证人说她丈夫躺在路上时,她就“僵硬地”站在旁边。


法医鉴定指出,死者处于醉酒状态,所有的外伤都是坠楼撞击造成。从法医学角度来看,没有证据显示这是他杀。


十天后就是羁押审查。她遵循律师的建议,一直保持沉默。主任检察官坚信她杀了人,但没有证据。法官点点头,撤销了羁押令。


她和律师一起走出审判庭。在门口,她忍不住把全部经过告诉了律师。她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了。“我一定要说出来。”她说。她也不知道那种行为算是报复,还是出于某种她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原因。她并不内疚,问律师能否理解她。


她跟着律师走到大厅,在一张长椅前停下脚步,蹲下来,看了看座椅下方。“这是我做的,”她说,“是张很好的长椅。”



上文选自最近在读的书《恶行》。



德国著名刑事律师冯·席拉赫以自己出庭辩护的 700 多起真实案件为基底写就了《恶行》,他写的不仅是真实又离奇的罪案,更是罪案里形形色色的人们:


▶ 勤勤恳恳的博物馆看守,二十三年守护一尊雕像,退休前几分钟把它砸得稀烂。


▶ 矮小的男人,总被人讥讪“矮子”“侏儒”“地精”,入狱后却获得了人生第一次敬重。


他们曾经也是普通人,也曾面临鸡零狗碎的生活,直到命运的齿轮来到“浅蓝色的一天”,来到那个闪闪发光的致命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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