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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巴以和平进程失败的原因,兼反驳殷罡先生

殷罡先生不久前有万字长文,指巴以冲突的死结是哈马斯和伊朗故意阻挠和平,文章中详细介绍了奥斯陆和平协议签署以后巴以和平进程中哈马斯的各种爆炸袭击,给人一种印象,就是哈马斯和伊朗干预是破坏了巴以和平进程的罪魁祸首,然而,殷罡先生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历史事实,产生了误导,本文在此予以厘清和反驳。

一,奥斯陆和平进程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奥斯陆协定存在严重的内在缺陷

作为一份曾经被世人寄予厚望又最终失败的和平协议,奥斯陆协议存在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是致命的,最终导致和平进程的失败。

1,误导世人的“土地换和平”

人们往往以“土地换和平“对奥斯陆协议进行概括,然而,这是很大的误导性。这份协议既没有为以色列人带来和平,更没有给巴勒斯坦人换回土地。

此前,以色列和埃及的戴维营协议被称为土地换和平,基本上是名副其实的,埃及以承认以色列以及西奈半岛非军事化换取以色列归还西奈半岛,然而,奥斯陆协议却非常不同——关键在于,回避了巴勒斯坦难民返回的问题。

先不说复杂的A区B区C区的安排,也不说定居点问题,这个后面说,之所以说,奥斯陆协议并没有为普通巴勒斯坦人带来土地,是因为这个协议回避了几百万巴勒斯坦难民返回家园的问题。这份协议签署以后,流亡在外的巴勒斯坦人,继续在巴勒斯坦之外做难民,而对协议签署之前生活在以色列占领之下的,也就是在西岸和加沙的巴勒斯坦人,他们之前是怎么样生活,协议签署以后还是怎么样生活,除了头上多一个丝毫不能保护他们利益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之外,生活毫无改善。

唯一的受益者是极少数的巴解组织成员,异于无法返回家园的难民,协议的签署给了他们一个契机,使他们得以结束流亡返回巴勒斯坦,以“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身份进行以色列管制下的半自治。

2,名不符实的“两国方案”

人们经常用“两国方案”形容奥斯陆和平协议的前景——通向巴勒斯坦独立建国,与以色列和平共处之路。然而,这仍然是不符合事实的愿景。

奥斯陆协议仅仅给予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极少的半自治权。总体说,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只获得了A区B区以内的市政和教育管理权。

税收权由以色列掌控。以色列方面“代收”税收,再转移给巴方。当以色列想敲打巴方,就会停止转移税收。巴方发不出工资,巴方工作人员,警察罢工,以色列看热闹。

巴方不得发行货币,由以色列发行。

巴勒斯坦解除武装,仅保留警察部队,警察部队的任命必须得到以色列同意。以色列方面,通过巴权力机构给警察部队发布命令,如抓捕巴方激人员和普通抗议者。当以色列定居者与巴平民发生冲突时,巴勒斯坦警察只能约束巴方人员,无法对以色列定居者采取措施,也就是说,根本无力保护巴勒斯坦人。不要说普通巴勒斯坦人,阿拉法特晚年被以色列一脚踢开以后,被长期以色列长期软禁在官邸,以色列方面直接拿建筑垃圾堵上进出的道路,在他生命的末期,在法国总统希拉克一再敦促下,以色列才最后松口放他出国治病。

水源由以色列控制分配,巴勒斯坦人仅获得与人数极其不相称的极少份额。

空域水域由以色列控制,巴方仅在几百米以下的空域和6公里以内的水域有行动自由。在这之上,以色列飞机想飞就飞,可以任意执行监控,定点清除等各种飞行。

最为主要的是,通过修建几百个非法定居点,隔离墙,哨所,巴方在西岸的区域被切割得七零八落,一切交通都经过以方哨所。今天定居点人口超过70多万。

这样的安排,实际上使得巴方无法建国。因被刺杀而在今天被塑造为巴以和平进程殉道者的拉宾,曾经在以色列议会阐述,以色列想要“一个巴勒斯坦实体,而不是一个国家”——拉宾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更加激进的右翼,极右翼。这充分说明了不管左右,温和派还是激进派,以色列方面对于和平进程毫无诚意。

3,奥斯陆协议是一份极其不公平的协议

奥斯陆协议实际上是一份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被招安的协议。通过这个协议,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承认了以色列国家的合法性,却没有得到以色列方面相应的承认。以色列仅仅承认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以及随后建立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是“巴勒斯坦人的唯一代表”,却拒绝承认巴勒斯坦国。通过这个协议,巴解组织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解除武装,再无反抗之力。相反的,奥斯陆协议让以色列得到了很大的好处,在无论是在安全上还是在外交上,以色列都有很多收益。不仅仅是改善了国际形象,在奥斯陆协议之前,除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外交上承认以色列,相当一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出于支援巴勒斯坦解放的考虑没有和以色列建立外交关系。巴以和谈过程中,和奥斯陆协议以后,因为以色列的存在已经得到巴方承认,这些国家也纷纷与以色列建立了外交关系,最典型的是中国。这些外交关系的建立为以色列发展经济合作提供了便利,以色列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另外一方面,以色列也得以从此前持久的战时经济状态得到缓解。军事开支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财政负担大为减轻。

在巴勒斯坦建国,难民回归,取消非法定居点,水源划分,耶路撒冷地位等一系列重要原则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奥斯陆协议实际上把巴勒斯坦人放到了任由以色列“合法”处置的地位上。

二,以色列定居点是破坏巴以和平进程的毒瘤

以色列定居点(Israeli settlements)是1967年中东战争以后,以色列在新占领的巴勒斯坦土地,也就是俗称的“绿线”之外修建的犹太人市镇。这些定居点被联合国决议和国际法院确认为非法,也违反了《日内瓦条约》关于占领国不得将其本国平民之一部分驱逐或移送至其所占领之领土的规定。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西方国家也一再要求以色列停止在被占巴勒斯坦土地上修建定居点,不过以色列基本上都当成耳边风,不予理睬。


虽然在奥斯陆协定中,以色列方面曾经承诺“暂停”修建新的定居点。签订以后,以色列政府也曾经宣布“暂停批准”修建新的定居点,不过事实证明,这完全是欺骗世人的把戏。

表面上,以色列政府宣布暂时“冻结批准”修建定居点,但是定居点的建设实际上一直没有停止。这些未经过审批而修建定居点被称为“前哨定居点(outpost)”虽然形式上,并不是以色列政府批准修建的,但实际上在进行建设的,就是以色列“定居司”和民政署。“定居司”名义上是非政府组织,但是从以色列政府获得经费,设在以色列总理办公室内。下面的图片来自wiki,可以看出,定居点建设和人口迁入一直没有放缓。后来,当以色列政府一脚踢开奥斯陆协定之后,又宣布承认这些未获授权的“前哨定居点”的合法性。



以色列定居点人口增长情况,最上紫红线为所有定居点人口,蓝色线为约旦河西岸定居点人口,黄色线为东耶路撒冷定居点人口,绿色线为戈兰高地定居点人口,红线为加沙地带定居点人口。从这个图中可以看出,定居点的总人口一直在持续增长。以色列经常强调自己主动撤离了加沙并拆除所有定居点,但同时在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以色列修建了更多的定居点。来源:wiki


这些定居点存在于巴勒斯坦土地上,还不仅仅是影响到未来巴勒斯坦建国的问题,即使在现实层面,也导致了巴勒斯坦人发生严重冲突。相当一部分定居者是非常狂热的极端分子,这些人经常采取包括扔石头,纵火,乃至开枪杀人的措施,暴力骚扰和驱逐巴勒斯坦居民。这些暴力骚扰又导致巴勒斯坦人的反抗,双方冲突不断。

这类冲突当中最典型的案件,是奥斯陆协议签订5个月以后,1994年2月发生的“易卜拉欣清真寺大屠杀”,犹太人定居者巴鲁克·戈尔茨坦在西岸城市希伯仑的易卜拉欣清真寺用机枪向正在礼拜的1100名穆斯林乱枪扫射,在这次恐怖袭击中,打死29人,打伤约150人。哈马斯随即发动自杀性爆炸袭击进行报复,造成多名以色列人死伤,接下来,以色列在数月内发动多次暗杀巴方高层的行动,哈马斯再进行报复。奥斯陆以后短暂的巴以“蜜月期“结束,双方重新开始暴力循环。

定居点的扩张是明显的违背奥斯陆协议承诺的行为,当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无力阻止以色列扩张定居点,无力保护巴勒斯坦人免于被以色列官方和犹太人定居者骚扰,侵犯,杀害,强制拆迁的时候,哈马斯这样的极端派别就有了反对奥斯陆协议的理由和生存空间。从这个过程看,把问题仅仅归咎于哈马斯是非常片面的,巴勒斯坦人的命也是命,如果巴勒斯坦人的生存状况从和平协议当中得到了切切实实的改善,又何必去参加哈马斯搞自杀袭击呢?

三,以色列政府的暴力打压和哈马斯的暴力反抗形成恶性循环。

巴以和平进程被破坏,是一个以暴以暴的恶性循环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以色列政府的暴力打压和哈马斯的暴力反抗是互为因果的,这种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了巴以和平进程最终被葬送。

以色列之内不乏有识之士,不乏对巴以冲突前景感到忧虑的人,但是他们的声音始终没有成为以色列社会的主流。即使作为左翼的拉宾,佩雷斯,巴拉克这些领导人在内,即使他们内心意识到和巴勒斯坦人实现和平符合以色列的长远利益,他们没有勇气,或者不愿意承认以色列建国对于巴勒斯坦人是不公的,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掠夺是不公的,修建定居点蚕食巴勒斯坦人的土地是不公的,也不愿意承认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残暴镇压是无法导致和平的。当哈马斯的袭击发生,他们就急急忙忙派出直升机发射导弹炸死哈马斯领导人以安抚愤怒的极端派以色列人;当以色列定居者和巴勒斯坦人发生冲突,他们也本能地站在定居者一边。

如此情形,暴力事件只会愈演愈烈,不仅仅是和平进程被葬送,以色列政府的左翼也被边缘化,今天,曾经创建了以色列,并且长期执政30多年的以色列工党,已经降格为以色列前十位之外的小党,彻底沦为政治上的失败者,与此同时,以色列的政坛越来越极端化和激进化,迷信武力的右翼和极右翼分子主导一切。

四,美国的偏袒纵容是巴以和平进程失败的重要因素

巴以和平进程关键难点在于双方的力量严重不对称。强势的以色列方面,掌握了几乎所有的牌,完全掌握主动,而巴勒斯坦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牌,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巴勒斯坦方面在奥斯陆和平进程第一阶段协议当中,巴勒斯坦方面已经做出了几乎所有能做出的让步——承认以色列存在,解除武装,以色列控制警察部队,打击极端派别,税收由以色列控制,水源由以色列控制,以色列控制空域水域,等等,而强势的以色列,虽然具有更多的让步空间,却拒绝进行让步,甚至连停止修建定居点这样承诺的问题都进行搞小动作,以后又修建隔离墙等强化占领。

这就是巴以问题那样解决的根本原因,强者有能力让步,却不愿意让步,而弱者已经让出一切,让无可让。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美国从更高层次的战略角度考虑问题,对以色列施加更多压力,才能达成有实际意义的协议。

公正的说,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投入了大量精力促成和平协议。在后来的回忆录当中,克林顿把戴维营谈判的失败归咎于阿拉法特的拒绝。但是,或许克林顿没有意识到,当美国在持续为以色列提供巨额援助的情况下——以色列长期是美国的第一受援助国——美国实际上是在鼓励以色列拒绝为和平协议进行妥协,拒绝达成和平协议。

后记


今天巴勒斯坦仍然在战火中,哈马斯的袭击和以色列的轰炸震惊和撕裂了世界。虽然我们不能准确预判当下迅速变化的局势,但从长远看,唯一的出路只能是通过谈判和妥协达成和平,让巴勒斯坦的孩子和以色列的孩子都睡安稳觉。


把巴以和平进程失败的责任进行片面归因是容易的,但这只是替某一方政治宣传而已。这种宣传可能因为宣传者的专家身份更容易影响读者,却无法让人们理解巴以和平进程失败的真正原因教训是什么,更无法从中得到启示,以为未来的巴以和平进程提供参考。片面的分析导致错误的结论,当专家滔滔不绝之后得到结论只是巴以冲突是“无解的难题”的时候,更是等于否定了国际社会为推动巴以冲突解决而进行努力的必要性。


本文试图指出殷罡先生忽略的一方面,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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