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拟任法院院长的83年镇长简历公开:法学本科,曾任法制办主任!组织部门对于其任职资格问题将与抚州中院进一步沟通!

法者心声 2022-12-05


来源:澎湃新闻、中国江西网等【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3月27日,抚州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号“抚州微先锋”发布了两名干部任前公示。该公示显示,谢晖,男,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拟提名为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钱永明,男,汉族,1983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提名为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

  

上述任前公示发布后,有法律界人士对于钱永明的任职资格产生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对于人民法院的院长任职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的院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不过,在任前公示中,并未介绍钱永明是否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

  

3月30日,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之前任前公示工作没做细,引发社会关注,所以又重新发布了更详细的公示信息。目前也接到很多电话询问钱永明的任职资格问题,抚州市委组织部领导高度重视,对于其任职资格问题还会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沟通。

  

3月30日,“抚州微先锋”再次发布了上述两名干部任前公示。更新的任前公示,完善了两名法院院长提名人选的学历信息,并附上了详细的工作简历信息。

  

任 前 公 示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组发〔2000〕1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以下拟提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谢    晖,男,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南昌大学法律专业),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拟提名为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钱永明,男,汉族,1983年1月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河海大学法学专业),现任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提名为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0年4月3日前来信来电向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
举报电话:0794-12380、8251239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邮政编码:344000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7日
附:

谢晖同志简历: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江苏扬州人,199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本科学历(南昌大学法律专业),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1991.09--1993.08  江西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学习  

1993.08--1997.12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7.12--2000.08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8.12南昌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

2000.08--2002.05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级)

2002.05--2007.12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科级)

2007.12--2009.01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2009.01--2013.09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正科级)

2013.09--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钱永明同志简历: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江西黎川人,201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6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河海大学法学专业),现任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0.09--2004.06  河海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4.06--2007.12  外出务工

2007.12--2008.06  待业

2008.06--2009.08  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政府公务员


2009.08--2012.05  江西省黎川县政府法制办科员

2012.05--2014.12  江西省黎川县政府办副主任

2014.12--2016.06  江西省黎川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2016.06--2017.05  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

2017.05--2017.07  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17.07--               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大家都在看


1、法官辞职日趋严格!法院、司法局联合发文:回避期内“四个不得”!

2、因项目亏损被指扶贫不力 内蒙古一乡党委书记、乡长同时获刑

3、陕西律师因律师证未经年检而代理案件被判诈骗罪获刑两年半

4、安徽规范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局长向上一级法院述职

5、最高法:法院对于公告传唤的当事人可以不再向其送达原告变更后的起诉状副本

长按下方二维码,欢迎关注“法者心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