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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丽 张晓刚│中俄《尼布楚条约》文本的差异及其原因新析——以额尔古纳河界段条款为中心

张 丽 张晓刚 社会科学杂志 2022-06-09

2021年第3期

摘 要

      1689年《尼布楚条约》首次划定了中俄东段国界。根据条约,两国东段边界终点至海,清晰明确。然而,东段边界的起点,即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尼布楚条约》的俄文本则与拉丁文本和满文本规定不一。俄文本以额尔古纳河河源呼伦湖为起点,拉丁文本和满文本却以墨里勒克河口为起点。这不仅引发了中俄学术界对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的长期争论,而且引发了后来两国在呼伦贝尔地区的一系列边界领土纠纷。清政府代表在谈判过程中对俄方提出的额尔古纳河边界“直至河源”的要求未始终如一地予以明确反对;对俄方递交的四个拉丁文条约草案中“直至河源”的规定也未要求其进行修改;在谈判的最后环节俄方是依据清政府提供的没有“直至河源”字样的拉丁文样本誊写了自己的拉丁文本,而其提交的俄文本则是前一日拟定的带有“直至河源”字样的旧文本。由此造成了中俄双方拉丁文本内容相同,而俄文本则与拉丁文本和满文本内容不同的情况。

      作者简介:张 丽,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晓刚,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晚清筹边大臣与中俄界务交涉研究”(项目编号:18BZS111)的阶段性成果。


中俄两国互为最大邻邦,有清一代两国曾拥有110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首次划定了两国东段国界,规定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和外兴安岭至海为界。根据《尼布楚条约》,中俄东段边界终点至海,清晰明确。然而,中俄东段边界的起点,即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由于《尼布楚条约》的俄文本与拉丁文本和满文本表述不一,加之《尼布楚条约》签订后又未进行勘界,故争议颇多。清政府在解释《尼布楚条约》时,坚持以墨里勒克河口为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俄方则坚持以额尔古纳河河源为起点。1727年中俄《阿巴该图界约》签订,将海拉尔河入额尔古纳河河口处的阿巴该图作为两国中段国界东部呼伦贝尔地区陆界与东段国界额尔古纳河水界的连接点,才在法律上明确了阿巴该图为中俄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历时近40年的中俄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之争才暂时平息。历史已成往事,但往事并不如烟。通过对该课题进行史论结合的实证性考察,笔者希望给读者提供一点有益的参考,同时亦期待得到方家的批评与斧正。

一、中俄两国势力在黑龙江流域

的交锋与《尼布楚条约》的签订

中俄两国原本并不接壤,清代以降,随着沙皇俄国不断东扩,中俄由相距遥远的国度变成山水相连的邻邦。17世纪中叶,两大帝国的势力首先在黑龙江流域交锋。东北是清朝皇室的龙兴之地。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建州女真的一支——努尔哈赤家族迅速崛起。努尔哈赤趁明朝衰落之机,于1616年自立为汗建立后金政权。在后金崛起的过程中,他一方面致力于统一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诸部,另一方面从1607年开始向乌苏里江以东和黑龙江下游一带用兵,征讨聚居在这一地区的东海窝集部、瓦尔喀部、使犬部、使鹿部,包括赫哲、奇勒尔和费雅喀人等。1626年努尔哈赤死后,其子皇太极继位称帝,于1636年改国号为大清,正式建立了与明王朝相对峙的清政权。皇太极继承努尔哈赤的事业,继续征讨黑龙江下游流域和乌苏里江流域,统一了明朝奴儿干都司所辖的乌苏里江以东和黑龙江下游地区,同时重点向黑龙江中上游一带发展。1639-1644年清政权先后对索伦部发动三次大规模的征战,统一了黑龙江上游流域。第一次征战发生于1639年12月,由于本已归顺的索伦部首领博穆博果尔不朝贡,皇太极派索海、萨穆什喀等率兵往征。此次征讨持续到1640年5月,清军俘获索伦、达斡尔“男子三千一百五十四人,妇女二千七百一十三口,幼小一千八十九口,共六千九百五十六名口”。1640年9月至1641年2月,为了彻底翦除博穆博果尔的势力,皇太极派席特库、济席哈领兵再征索伦部,在齐洛台地方俘获博穆博果尔等男女幼稚共九百五十六名口。博穆博果尔被俘,使其余索伦部自认非满洲对手,于是纷纷前来归顺。1644年2-7月摄政王多尔衮派俄罗塞臣、沙尔虎达等再度出兵黑龙江,“获男妇一千九百五十六名口,分隶八旗”。这是清廷最后一次对黑龙江上游索伦部用兵。经过这三次征战,清政权翦除了索伦部反清势力,将索伦部众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奠定了在黑龙江上游流域不可撼动的地位。从1607年至1644年,历经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代帝王的努力,后金和清政权基本上统一了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流域。1642年皇太极致信明崇祯皇帝,骄傲地宣称:“自东北海滨,迄西北海滨,其间使犬使鹿之邦,及产黑狐黑貂之地,不事耕种、渔猎为生之俗,厄鲁特部落,以至斡难河源,远迩诸国,在在臣服。”这标志着早在入关之前,清朝就已经奠定了其在外东北地区的疆域。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朝经略东北之际,正是沙皇俄国积极向东方扩张之时,由此两大帝国的势力首次在黑龙江流域交锋,中俄边界问题从此而生。俄罗斯是从莫斯科公国发展而来的,原本是一个欧洲国家。15世纪末莫斯科公国打败蒙古军队摆脱金帐汗国的统治,统一俄罗斯各公国。1547年莫斯科公国大公伊凡四世加冕自称沙皇,莫斯科公国由此步入沙皇俄国时期。沙皇俄国从建立之日起便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1581年叶尔马克东征,揭开了沙皇俄国向西伯利亚大规模扩张的序幕。1598年沙皇俄国征服西伯利亚汗国,俄罗斯疆界首次越过欧亚大陆分界线乌拉尔山,向东推进到鄂毕河中游。17世纪初,沙皇俄国的东部疆界由鄂毕河流域拓展到叶尼塞河流域,1619年在叶尼塞河中游鄂温克人的聚居地建叶尼塞斯克堡,以此为据点往东南方向扩张。17世纪30年代又由叶尼塞河流域拓展至勒拿河流域,1632年沙俄在勒拿河中游雅库特人聚居的中心区域建立雅库茨克堡。17世纪中叶,沙俄分别以雅库茨克和叶尼塞斯克为中心,分两路向清朝辖境扩张。一路由雅库茨克向南越过外兴安岭进入整个黑龙江流域,一路以叶尼塞斯克为基地向东南经贝加尔湖以东石勒喀河流域进入黑龙江上游。1643年受雅库茨克督军彼得•戈洛文派遣的书记官波雅科夫率哥萨克远征队经阿尔丹河越过外兴安岭,进入结雅河流域,又顺结雅河下行进入黑龙江中下游,直至黑龙江口,于1646年返回雅库茨克。这是沙俄侵略者首次入侵我国黑龙江流域。1649-1653年哈巴罗夫经雅库茨克督军弗拉茨别科夫首肯,自费组织远征队再次侵入外兴安岭以南我国领土。哈巴罗夫的南侵路线是从勒拿河经奥廖克马河翻越外兴安岭,进入黑龙江上游,于1650年侵占中国达斡尔头人阿尔巴西的驻地雅克萨,构筑阿尔巴津堡寨。然后沿黑龙江下侵,1651年10月来到乌扎拉村。1652年清军与哈巴罗夫远征队战于乌扎拉村,1653年春哈巴罗夫仓皇上溯黑龙江逃窜至精奇里江口,不久因内讧而被解往莫斯科。其部下斯捷潘诺夫继任侵华俄军头目,不仅率哥萨克顺黑龙江中下游往来穿梭,而且还侵入松花江,溯流而上远达三天行程。1658年清军击溃斯捷潘诺夫远征队,斯捷潘诺夫被击毙。1660年清兵收复雅克萨摧毁阿尔巴津堡寨。但1665年杀人犯切尔尼果夫斯基一伙逃窜到黑龙江上游雅克萨,又重建阿尔巴津堡寨,四处劫掠,并在沙俄政府的支持下在雅克萨一带定居拓殖。在沙俄哥萨克由雅库茨克向南闯入黑龙江流域的同时,另一路以叶尼塞斯克为基地的不速之客则往东南经由贝加尔湖一带入侵我国黑龙江上游。历经多次挫败之后,他们终于成功地在贝加尔湖以东地区立足,1658年在石勒喀河和尼布楚河汇合处尼布楚地方建涅尔琴斯克堡。并以此为据点,继续向东南部的额尔古纳河一带扩张。1682年涅尔琴斯克督军费多尔•沃耶伊科夫为了加强对不驯服的纳米雅尔鄂温克人的管理,下令在墨里勒克河口建立额尔古纳堡。沙俄对黑龙江流域的入侵,严重威胁了清帝国的领土安全。清政府在平定三藩之乱和收复台湾之后,开始反击沙俄入侵者,于1685年、1686年两次出兵收复雅克萨,迫使俄国人坐到谈判桌前。1689年中俄两国派代表前往尼布楚进行谈判,谋求和平解决划界、通商等问题。中俄全权代表先后抵达尼布楚后,从8月22日开始举行正式会谈,历经17天的直接和间接谈判,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于9月7日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尼布楚条约》首次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结束了两国在黑龙江流域近半个世纪的领土纷争。

二、《尼布楚条约》的文本及其

对额尔古纳河边界规定的差异

中俄《尼布楚条约》共有四个正式文本,即中方拟定的拉丁文本和满文本,以及俄方拟定的拉丁文本和俄文本。从语言文字角度来讲,这四个文本分属拉丁文、满文和俄文三种语言,这样中俄《尼布楚条约》就有拉丁文、满文、俄文三种语言四个文本。其中,中方拟定的拉丁文本、满文本对额尔古纳河边界的规定与俄方拟定的拉丁文本完全一致,而俄方拟定的俄文本则与拉丁文本和满文本存在差异。《尼布楚条约》拉丁文本规定:“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墨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满文本的表述是:“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为界:南岸属中国;北岸属俄。其南墨里勒克河口现存俄罗斯庐舍,著徙于北岸。”满文本内容基本与拉丁文本相同。但《尼布楚条约》的俄文本则表述为:“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为界:左岸所有之地直至河源,皆属中国;右岸所有之地,皆属俄罗斯国。额尔古纳河南岸现存俄罗斯庐舍应迁移至河北岸。”俄文本与拉丁文本和满文本的不同之处有三:其一,满文和拉丁文本的提法是额尔古纳河南岸、北岸,而俄文本的提法既有额尔古纳河左岸、右岸,亦有南岸、北岸。其二,在谈到额尔古纳河左右岸土地的归属时,俄文本中增加了“直至河源”的表述,而拉丁文和满文文本中则没有“直至河源”的规定。其三,关于额尔古纳河南岸俄罗斯堡寨的迁徙问题,满文和拉丁文本明确提到位于额尔古纳河南岸墨里勒克河口之俄罗斯庐舍应悉迁于北岸,而俄文本中只笼统写着“额尔古纳河南岸现存俄罗斯庐舍应迁移至河北岸”,缺少墨里勒克河口的字样。根据俄文史料的解释,额尔古纳河左岸即指该河南岸,与此相应,额尔古纳河右岸应该是指该河北岸,左右岸与南北岸两种表述并无实质区别,因此第一个不同不影响对约文的解释。第二个不同,即有关“直至河源”的表述,则给中俄双方各按自己的方式理解该项条款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它表明俄方认可的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在该河河源。第三个不同,即关于“墨里勒克河口”规定的差异,表明中方不仅要求俄方必须将河南岸的堡寨房舍迁移到北岸,而且是将墨里勒克河口视为额尔古纳河边界的起点。由此,俄文本与其他两种文本在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不一致,根据拉丁文和满文两种文本起点在墨里勒克河口,根据俄文本起点则在额尔古纳河河源。额尔古纳河河源系指何处?虽然《尼布楚条约》俄文本中没有明示,但从谈判过程来看,当时双方都认为额尔古纳河河源为达赉湖,即呼伦湖。从8月28日开始,俄方在谈判过程中明确提出要将额尔古纳河边界划到其河源达赉湖,先不说中方是否同意此种划法,单就河源为呼伦湖而言,清政府代表从未提出任何异议。那么,额尔古纳河的河源是否在呼伦湖呢?额尔古纳河西南经达兰鄂罗木河与呼伦湖相通,东南与海拉尔河相通,海拉尔河与达兰鄂罗木河在阿巴该图汇合后,向东北流称额尔古纳河。在气候、地理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下,呼伦湖与海拉尔河水量时有变化,呼伦湖“东北部的达兰鄂罗木河是一条吞吐性河流,海拉尔河水大时,顺该河流入呼伦湖,呼伦湖水大时又顺此河流向额尔古纳河”,也就是说额尔古纳河的河源随着呼伦湖与海拉尔河水量的变化而变化,有时为海拉尔河,有时为呼伦湖,具有不稳定性。1882年俄罗斯学者Ю.В.阿尔谢尼耶夫曾指出:达赉湖“不再是额尔古纳河的发源地,只在下大雨后,河湖才偶尔相通。而过去仅系额尔古纳河支流的海拉尔河,现在却变成了它的主源”。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由于呼伦湖水位猛涨,通过达兰鄂罗木河注入额尔古纳河,呼伦湖又成了额尔古纳河的主源。20世纪70年代湖水停止外流。1984-1985年湖水又流向额尔古纳河。此后呼伦湖水位不断下降,目前呼伦湖水外流机会很少,故海拉尔河成为额尔古纳河的主要河源。这些都是19世纪末以来在科学技术、交通运输迅速发展的条件下人们对额尔古纳河河源的认知。将近两个世纪以后的认知当然不可能对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谈判产生任何影响,真正影响边界谈判的是当时人们对额尔古纳河河源的认知。沙皇俄国对额尔古纳河河源的最初认知,来自于1675-1677年派往中国的斯帕法里使团。1675年5月,受命出使大清帝国的斯帕法里一行由涅尔琴斯克启程渡额尔古纳河经齐齐哈尔前往清朝帝都。斯帕法里在留下的旅行日志、出使报告和《中国纪事》中,对额尔古纳河河源进行了记载,他写道:“如安加拉河发源于贝加尔湖一样,额尔古纳河也发源于大湖达赉湖。” 1686-1689年奉命前往中俄边界谈判的戈洛文使团“手头就有一份斯帕法里的‘出使报告’”,他在“谈判时常常引用自己前辈的话”。既然戈洛文在衔命前往边界途中带着斯帕法里的出使报告,说明他非常重视斯帕法里留下的资料,在为履行使命进行准备的过程中,他不可能不阅读这些资料。由此可以断定,戈洛文使团对额尔古纳河及其河源的认识就来源于斯帕法里使团留下的珍贵资料,正是根据这些资料他认定额尔古纳河河源为呼伦湖。所以在尼布楚谈判期间,他才能提出将额尔古纳河边界划到其河源呼伦湖的要求。当时清政府是如何认识额尔古纳河河源的呢?1689年7月16日,随同清朝使团前往尼布楚的耶稣会士徐日升在日记中写道:“我们继续向北行进,到达了克鲁伦河……这条河里有许多极好的鱼,这些鱼似乎是来自从这里往东下游约一日旅程的一个周围约六十‘里格’的美丽湖泊……克鲁伦河从我所说的那个湖起以下的一段称为额尔古纳河。”徐日升所说的美丽湖泊是指呼伦湖,可见他认为额尔古纳河的河源在呼伦湖。1715年图里琛在《异域录》中则直接提出:“根特山之左流出之河名曰黑鲁伦,向东流入呼伦湖,自呼伦湖流出之河,名曰额尔古纳,向东北流入黑龙江。”地理学家齐召南在1761年完成的《水道提纲》中记载说:“克鲁伦河西南自库伦鄂模东北流为额尔古纳河。”他所说的库伦鄂模即呼伦湖。从1686年开始编撰至1842年最终完成的清朝官修地理总志《大清一统志》也清晰载明:“额尔古讷河在呼伦布雨尔西北二百五十里,源出库楞湖。”这里的库楞湖即呼伦湖。上述记载表明,当时无论是学者还是官方都认为额尔古纳河河源为呼伦湖。正因中俄两国对额尔古纳河河源有着共同的不科学认知,所以在尼布楚谈判期间,当俄方代表几次三番提到额尔古纳河河源呼伦湖时,清政府代表并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在《尼布楚条约》文本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此种不科学认知必然会引发后续两国在这一地区的重大领土纠纷。因为按照俄文本,额尔古纳河边界直至河源,其具体界点当在呼伦湖东北端达兰鄂罗木河与呼伦湖连接处。《呼伦贝尔志略》记载,达兰鄂罗木河“经郭勒特依卡伦北入呼伦湖”。据此达兰鄂罗木河与呼伦湖的连接点在郭勒特依卡伦以北。由此,如果边界直至河源,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就在郭勒特依卡伦。但根据拉丁文本和满文本,界点则在墨里勒克河口。而墨里勒克河口与郭勒特依卡伦相距三百多俄里。中俄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之争由此产生。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的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到底是墨里勒克河口还是额尔古纳河源? 这涉及到条约文本权威性的问题。学界一般认为拉丁文本是《尼布楚条约》的正式文本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有的学者指出,在谈判过程中“双方议定……拉丁文本作为正式文本,另一个本国语言(满文或俄文)的文本作为副本”。有的学者指出:“经过双方代表审核签字的拉丁文本,按照国际关系准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文本。”“满文本与俄文本虽是会议上中俄双方交换的文本,但只有单方面签字,不具备拉丁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因而只能视为尼布楚条约的参考文本。”还有的学者指出:“拉丁文本最具权威,它由双方共同签字并互换,满文本和俄文本则由清、俄使臣签字后交付对方。” 从中俄尼布楚谈判的过程来看,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以哪一种文本为正式文本。以国际关系准则来断定拉丁文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则是想当然地把现代的国际关系准则套用到17世纪末发生在中俄两个封建帝国之间的历史事件上。近代国际法起源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89年中俄尼布楚谈判时,刚刚产生的近代国际法还很不完善,加之中俄两国当时都处于近代西欧条约体系的边缘地带,根本不可能去履行国际法规定的相关准则,因此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谈判不可能成为运用近代国际法的外交范例。以中俄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交换的文本是拉丁文本来断定拉丁文本最具权威性,似乎也显牵强。1689年9月6日双方就条约草案达成协议以来,争论的焦点已经转变为签署条约的方式,清政府代表要求双方在所有的拉丁文、满文、俄文条约文本上共同签字画押,之后各自拟定的文本自行保留不必交换。俄方要求双方各自只在自己拟定的条约文本上签字画押,之后双方必须交换条约文本。就今天的视角而言,当时中俄双方的主张都不符合国际惯例。由于俄国代表拒不同意清政府代表的做法,后者只好退而求其次,提议双方只在拉丁文本上互相签字盖章。于是作为妥协,俄方同意分别在己方及中方拟定的拉丁文本上签字盖章,中方也如愿在俄方拟定的拉丁文本上签字盖章。双方分别都在各自和对方的拉丁文本上签字盖章之后,清政府代表又拒绝互换条约文本,最后在俄方的压力下才勉强同意交换文本。由此来看,中俄双方在条约签署环节的争论,是由两国在履行条约手续时各自的习惯不同而引起的。中俄代表最终共同签署并互换拉丁文本,反映的是双方达成了妥协,而不是哪种文本更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问题。上述思考并不是要否定拉丁文本的权威性,而只在于说明其权威性并非来自于谈判过程中的约定,或国际关系准则,或双方共同签字并交换。由于在1689年中俄尼布楚谈判期间,根据清政府代表的提议,双方使用拉丁语作为正式谈判语言,中俄代表分别通过自己的拉丁语译员来进行会谈,所以用拉丁文拟定的条约文本自然也就成为谈判双方共同接受和认可的正式文本。根据拉丁文本的规定,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应该在墨里勒克河口。

三、《尼布楚条约》关于额尔古纳河

界段条款存在差异的原因

但承认拉丁文本的权威性,并不应该贬低其他两种文本。就学术研究而言,对俄文本与拉丁文本在关键界点问题上的差异,尤其要进行理性的思考和分析,以尽可能做出符合当时历史情况的合理解释。拉丁文本没有额尔古纳河边界“直至河源”的规定,而俄文本则有“直至河源”的清晰表述,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种重大差异。这一差异导致1727年中俄中段划界谈判时,双方对墨里勒克河口至呼伦湖之间的领土归属产生了严重分歧,也引发了中俄学界的长期争论。俄罗斯学者一般都坚持“河源说”,有的认为是清政府删去了满文和拉丁文本中“河源”的字样;也有的认为是清政府谈判代表没有将关于河源的规定写入拉丁文和满文本中,因为这样“就可以使俄国的边界远离东蒙和满洲”。我国学者则根据订约后初期郎谈巡边的起点在墨里勒克河口,以及1690年清政府坚持让沙俄将墨里勒克河口诸房舍迁到河北岸正对面等情况,断定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在墨里勒克河口而不是河源。至于俄文本中“直至河源”的规定,这是“俄方在自己单方面起草、未经双方核对的条约的俄文本里”“私自写进去的内容”。鉴于这一差异涉及到中俄边界的具体走向,迄今双方学界没有定论,加之对我国这样一个周边邻国众多的大国具有现实借鉴意义,实有必要在重建史实的基础上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再探讨。首先,在双方往来交涉过程中,当俄方提出额尔古纳河边界划到河源呼伦湖时,清政府代表并未始终如一地明确提出反对意见,态度比较含糊,为俄文本与拉丁文和满文两种文本的不同埋下了伏笔。以往的研究认为,在尼布楚会谈期间,俄方代表多次提出把额尔古纳河的边界划到河源,遭到清政府代表的坚决反对,中国方面不同意把边界划到呼伦湖。在中俄尼布楚谈判期间,双方关于额尔古纳河界段确实曾多次交涉,但梳理和分析谈判过程,并未见清朝代表对俄方划到河源的要求表示“坚决反对”“决不同意”。中俄尼布楚谈判开始后,两国代表分别于8月22日、23日举行了两次会议,由于彼此立场相差悬殊,第二次会议不欢而散。此后双方会谈转变为通过各自译员往来传递信息的方式进行。8月28日,俄方拉丁文译员安德烈•别洛鲍茨基奉命前往清使营地时,首次提出了“以额尔古纳河直至其发源地为界”。对此,清使的反应是同意“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但“额尔古纳寨……不能留在南岸。沿额尔古纳河而上,至从右岸注入的小河,以及在额尔古纳河河口,均不得保有沙皇陛下方面的任何移民点”。清方关注的重点似在额尔古纳河南岸沙俄堡寨的迁移问题。至于额尔古纳河的边界具体要划到哪里,8月31日清朝使臣提出“溯额尔古纳河而上至从左岸流入的大加集木尔河为止” 。9月1日,别洛鲍茨基前往清使营地,再提在石勒喀河南侧把边界划到额尔古纳河直至其河源达赉湖。对此,清政府代表明确表态:“以额尔古纳河直至达赉湖为界,钦差大臣也不能接受。”按照常理,不同意俄方提出的界点,应该随之提出己方的建议,但遗憾的是清政府代表接下来只是声称“在石勒喀河右侧,只同意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不仅沿额尔古纳河或在石勒喀河这边,而且在石勒喀河沿岸也不得建造任何房舍,而额尔古纳寨应从额尔古纳河对岸迁至涅尔琴斯克附近”,既没有重提至大加集木尔河,也没提出其他新的界点。这是中俄尼布楚谈判期间清政府代表唯一一次对俄方将额尔古纳河边界划至河源的要求直接表示反对,但这种反对谈不上坚决反对、决不同意,充其量算是一种温和反对。9月5日,奉命往见俄使的耶稣会士不仅没有对额尔古纳河直至河源的划界方法提出异议,反而对戈洛文说:“他们的钦差大臣令他们提出,双方都应使阿尔巴津成为空地,以右侧的额尔古纳河河口至河源为界。”可见,清朝使臣在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问题上态度模糊,而且前后矛盾,这就为后续差异的产生埋下了伏笔。其次,在谈判过程中,对俄方提出的四个拉丁文条约草案中关于“左岸所有土地直至河源皆属大清国;右岸所有土地皆属俄罗斯国”的表述,中方并未予以驳斥,也未要求其进行修改,使得俄方将这种表述一直保留到其最终拟定的正式俄文本中。这就为俄文本与其他两种文本的不同留下了隐患。9月1日以后,随着彼此的妥协,双方有了达成协议的可能。9月2日,别洛鲍茨基前往清使营地,递交了俄方拟定的第一个拉丁文条约草案。其中对额尔古纳河边界的规定是:“自额尔古纳河河口,沿额尔古纳河上行,直至河源,右岸土地属沙皇陛下方面,左岸土地属博格德汗殿下方面。”中方对此并未予以反对。在次日送交俄方的拉丁文对案中只写道:“从南岸流入鄂嫩河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墨里勒克额尔古纳寨诸房舍应尽行拆毁,迁至该河对岸或北部地区。”于是别洛鲍茨基在9月5日送来的拉丁文协议草案中仍坚持额尔古纳河边界上溯至河源。9月5日是尼布楚谈判非常关键的一天,双方译员往来穿梭转达各自使臣的意见。清朝使臣研究了俄方于当日递交的第二个拉丁文协议草案后,派耶稣会士前往俄营,转告俄使:“钦差大臣同意按大使的意愿”办理划界之事,并提议以阿尔巴津右侧的额尔古纳河河口至河源为界。在随即向俄方出示的条约文本中写道:“又流入萨哈连河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墨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这里虽然没有额尔古纳河直至河源的明确表述,但联系耶稣会士的口头表述,无疑是同意直至河源的划分办法。因此,9月6日别洛鲍茨基送来的俄方拟定的第四个拉丁文条约草案仍重申“将流入阿穆尔河之额尔古纳河为界:左岸所有土地直至河源皆属大清国;右岸所有土地皆属俄罗斯国”。清朝使臣除了反对将过境贸易和中国不在雅克萨建造房舍写进条约外,对“划分边界诸条都表示接受”。清政府代表对俄方四个拉丁文条约草案中“直至河源”的规定未予明确反对,听任其一直保留“直至河源”的字样,这就为随之而来的条约签署时差异的产生留下了隐患。最后,如果说在谈判过程中清政府代表对直至河源态度不明确,对俄方拉丁文条约草案中“直至河源”的条款未予纠正,是造成《尼布楚条约》俄文本与其他文本存在差异的间接原因,那么在条约签订当日,双方在拟定、校对、签署条约等一系列具体操作环节的失误,则是造成差异产生的直接原因。经过多轮讨价还价,中俄双方在划界等问题上的立场渐趋一致。9月7日,尼布楚谈判进入到拟定、核对和签署条约这一最后环节。根据达成的妥协,中俄双方分别拟定两份条约文本:中方拟定一份拉丁文本、一份满文本;俄方拟定一份拉丁文本、一份俄文本。这些文本的拟定及校对过程直接关系到彼此之间的异同。那么,双方是如何共同拟定了各自的拉丁文本?为什么在划界交涉过程中俄方向中方提交的四个拉丁文协议草案中都有额尔古纳河边界“直至河源”的表述,而在9月7日条约签订当日拟定的拉丁文本中又没有了“直至河源”的规定?又缘何同时签署的俄文本条约中却保留了“直至河源”的规定?对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史学界迄今缺乏必要的、合理的解释。9月6日,耶稣会士奉命往见俄国全权大使戈洛文,表示中方接受俄方的划界条款,但反对将中方不在阿尔巴津建造房舍和关于过境贸易人数问题写入条约,戈洛文试图利用贿赂过耶稣会士的便利,请其按照俄方所定拉丁文本来缮写中方的拉丁文本。这一提议遭到了耶稣会士的断然拒绝。9月7日清晨在条约签署之前,耶稣会士先赴俄营,带来中方拟定的拉丁文本,要求俄方“抄录该文本”,然后按照这一文本“缔结永久和约”。由于双方在条约拟定的份数及签字盖章交换等一系列细节问题上发生争执,耶稣会士不敢擅自妥协,于是徐日升将张诚留在俄营,独自回到已经抵达尼布楚城下等候会晤的钦差大臣处请示。徐日升重返俄营后,坚称:“如果全权大使不按照他们的建议行事,则钦差大臣便要断然中断和议。”戈洛文在极大的压力下,被迫“请二位耶稣会士现在就缮写条约文本,他们将下令按照上述议定条款准备条约文本”。戈洛文在这里所说的上述议定条款,指的便是徐日升和张诚带来的中方拉丁文本中的条款。紧接着为了两国君主尊号和姓名排序问题,徐日升再次返回请示钦差大臣,而将张诚单独留在戈洛文的帐幕中与俄方译员别洛鲍茨基共同翻译誊写条约文本。这样一来,张诚和别洛鲍茨基便按照中方提供的拉丁文样本共同拟定了《尼布楚条约》的拉丁文本,所以条约签署时俄方提供的拉丁文本自然就与中方的拉丁文本相同。中方拟定的拉丁文本和满文本自始至终都没有“直至河源”的规定,因此中俄双方签署互换的拉丁文本便没有“直至河源”的表述,满文本与拉丁文本在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问题上也不存在任何歧异。关于最终定稿的俄文本,虽然9月7日即俄历8月28日条约签署当日戈洛文对徐日升说他们正在准备俄文文本,但我们看到9月7日双方交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俄文本上标注的日期却是俄历8月27日,即公历9月6日。俄方史料也记载说:“涅尔琴斯克条约的俄文本是于8月27日拟定的。”这就意味着9月7日签订条约时俄方向清政府代表提交的是9月6日已经草拟好的俄文本,并非根据9月7日耶稣会士带来的拉丁文样本重新翻译的新的俄文文本,而9月6日的俄文本草约中是否有“直至河源”的规定呢?前面已经提到,俄方在9月6日向清政府代表提交的拉丁文本草案中清楚地载有“直至河源”的规定,考虑到拉丁语对俄方来说也是第三方语言,拉丁语翻译安德烈•别洛鲍茨基本身又是外国人,因此俄方在拟定拉丁文条约草案时,必定同时拟定了相应的俄文文本,9月6日的俄文本条约草案中必定也有“直至河源”的明确规定。由此,双方签署并交换的拉丁文本便与俄文本产生了差异。在条约签字的关键环节,由于清政府代表纠结于如何签字盖章、是否交换等枝节性问题,没有要求对俄文本与拉丁文本进行核对,结果又错过了检查出这一差异的最后机会。1689年中俄尼布楚谈判及其签订的《尼布楚条约》虽然首次划分了中俄两国的东段边界,但由于俄文文本与其他两种文本在额尔古纳河界段的起点问题上存在差异,因而给俄方后来在这段边界问题上制造麻烦乃至纷争提供了借口。

结 语

16世纪中叶,摆脱金帐汗国统治不久的沙皇俄国迅速走上了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17世纪中叶,其东扩的前锋直指我国黑龙江流域,染指刚刚崛起的大清帝国的领土。为了维护东北边疆的国土安全,清政府在平定三藩之乱和收复台湾之后,派兵北上抗击沙俄侵略者,迫使沙皇俄国坐到谈判桌前。1689年9月7日,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首次划定了两国的东段边界。中俄《尼布楚条约》共有拉丁文、满文、俄文三种文字四个文本。其中关于额尔古纳河界段划分的规定,俄方拟定的拉丁文本与中方拟定的拉丁文本以及满文本完全一致,而俄文本则与拉丁文本和满文本存在一些差异。最大的差异在于:俄文本规定的额尔古纳河边界“直至河源”,而拉丁文本和满文本则以墨里勒克河口为起点。由于俄文本与其他两种文本对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规定不一,当时中俄双方又都错误地认为距离墨里勒克河口300多俄里的呼伦湖是额尔古纳河河源,因而造成了后续中俄两国在这一地区的领土纷争。直至20世纪初中俄重勘呼伦贝尔水陆边界时,俄方仍在额尔古纳河界段起点问题上故调重弹,重提直至河源呼伦湖的要求,使清朝陷入不利境地。单纯从阴谋论的角度来阐释造成这种严重差异的原因,既不利于探求历史真相,亦不利于汲取经验教训。在研读史料的基础上回溯谈判过程,其实可以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对中俄《尼布楚条约》俄文本与其他文本存在歧异的原因做出新的解析。清政府代表在谈判过程中对俄方提出的额尔古纳河边界“直至河源”的要求未始终如一地予以明确反对;对俄方递交的四个拉丁文条约草案中“直至河源”的规定也未要求其进行修改;在谈判的最后环节,俄方依据清政府提供的没有“直至河源”字样的拉丁文样本誊写了自己的拉丁文本,而其提交的俄文本则是前一日拟定的带有“直至河源”字样的旧文本。这样就出现了俄方的拉丁文本与中方拉丁文本内容相同,而俄文本则与拉丁文本和满文本内容不同的情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窃以为研究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有关额尔古纳河界段条款的差异,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过程,对当今我国妥善处理、解决与邻国之间的边界领土纠纷问题仍有一些值得汲取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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