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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校友会的冠名权生意该怎么做?

律新观察 2022-05-16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律政大观 Author 包不同



昨儿个,法大专门用来推送校友资讯的公众号“法大人”推送了一条@所有法大校友的文案,标题很醒目:

因为这个公众号我有订阅,所以第一时间就收到了这条推送;又因为这个醒目提神的标题,让正在苦逼哈哈加班的我以为母校真的没有忘记我们星散各地、不富且不贵的路人校友,于是当即就点开了这篇推文。


点开之后,下一秒鼻子就被气歪了,这文案谁写得,太有才(坏)了吧!明明是要出来叫卖,还摆了这么一个清新脱俗的姿势。


所谓“这里有你的名字”,翻译过来就是:



确实是桌椅板凳全上了,甚至还可以包养整间教室



根据这份文案的介绍,这一捐赠冠名活动已经进行一段时间了,这次是第二批。第一批已经有100多位校友献出了“爱心”~



拿出来冠名的椅子或者桌子,都会特别标注冠名期限为“永久”,这也是比较令人困惑的一点,桌子和椅子,室内摆件而已,真的可以“永久”存在?


如果某一天,房间或楼栋都不存在了,这些桌椅还能继续坚挺?



我们善意揣测,或者法大有什么黑科技吧,真的能够做到“永久”保存。


倒退一万步说,根据物质不灭定理,甭管以什么形式、形态存在,的确是可以永久存在的。


不过,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标榜永久其实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非常不经济的,因为这不利于冠名权的流转。


最好能设置一个冠名的有效期


比如,出一万块给一把椅子冠名,有效期5年,到期后如果愿意续费,可以继续保留冠名,如果不愿意续费,那对不起了,这把椅子就将开放给其他“多金而有爱”的校友继续冠名。



另外,冠名权的定价机制也要改一下。


不要死板板地规定一把椅子、一张桌子、一个教室多少钱,而应该设定一个底价,然后进行拍卖,由出价最高的人拿到冠名权。


还有,不要思维定势,认为只有桌椅板凳这些才能冠名。


思路还可以再开阔一些,校园的主干道次干道、图书馆或者教室的每一层楼梯、路边的每一个路灯甚至回廊、球场、操场、露台、体育馆,甚至甚至拓荒牛,都可以拿出来作为冠名权拍卖的对象嘛。


还有学生每日吃饭用的餐盘,也可以冠个名,端在手里吃饭肯定特别有感觉。


还有茅坑,哦不,男女厕所的坑位,也可以冠名标售


还有学校大大小小各位领导的办公室,也可以。。



除了无生命的物品之外,校园里那些生长的、行走的生命体,花草树木这些植物,流浪猫狗这些动物,也可以拿来冠名


还有还有,每一位老师的教职也可以拿来冠名,这其实算是常规操作啦——譬如校友包不同出资100万,法大就给我设一个“包不同学者”,等等。


还有还有还有,每一个在校的学生事实上也可以通过冠名的方式让社会爱心人士认领,当然操作上可以更委婉一点,譬如用“社会导师”、“人生益友”的名目。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只要思路放得开,没有什么是不能明码标价拿出来卖的。如果有,那一定是价位不合适。


所以说,喜迎70周年校诞之际,法大卖卖卖的步子可以迈得更大更豪迈一些,只要能钱到位,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冠名的。


最后,这些金灿灿的点子,就当是送给法大的校庆礼物了,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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