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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质量视域下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研究——基于19个社区的定性比较分析

车峰,周雅琳 xb111 2024-02-05
[摘要]提升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不仅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借助社会质量的分析框架,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CA),能够识别出“缺乏社会包容”和“缺乏社会凝聚”两个风险因素。以北京、南京、义乌、宁波、成都和西宁6个城市的19个多民族社区为研究对象,对影响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条件组合展开探讨,发现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存在“以居民参与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以民生保障和社区认同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以民生保障为依托的参与型社区”三条实践路径,营造共生共乐的社区氛围、培育共享共有的社区文化、推进共商共议的社区参与和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服务,是城市多民族社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社会质量;包容型社区;参与型社区;定性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23)01011510
[收稿日期]2022-09-20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北京经验与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1KDB007);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项目“党建引领下社区党委书记的角色期望和角色偏差研究”(项目编号:BZKY2022098)
[作者简介]车峰,男,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研究;周雅琳,女,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研究。
[通讯地址]车峰,周雅琳,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81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述评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单位制解体,社区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着原先单位“协助行政”的角色。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大量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社区的民族成分和少数民族人口正日益增多,多民族社区在城市中不断涌现。城市多民族社区一般都有一定规模的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居住,民族文化特色比较鲜明,兼具地域性、社会性和民族性。相应地,由于异质性较强、多元文化碰撞,城市多民族社区对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更为迫切的需求和更高的要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背景下,推动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现代化,提升其治理能力,不仅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城市多民族社区逐渐成为学界的研究热点。学者们大多结合其所处的独特的经济、社会、历史、文化背景[1],从治理模式选择[2-3]、社区治理法治化[4-5]以及民族互嵌式社区构建[6-7]等方面,为优化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提炼出诸多有益的对策建议。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只是针对某一城市或者某一类型的社区进行,且更关注位于西部民族聚居区的多民族社区,较少在全国范围内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多民族社区进行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与此同时,社区治理能力通常被理解为社区的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协商合作以解决社区问题,推进资源整合与利用,进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总能力[8]53,学界对其开展了诸多有益的探索。比如,马建珍等结合我国实际与国际经验,从主体、内容和目标等维度构建了指标体系 [9],陆军、丁凡琳基于政府、居民、第三方机构等视角[10]构建了社区治理能力的指标评价体系。而对于社区治理能力的影响因素,学者们从基层组织自身工作能力、群众信任度、地方经济实力、社会组织与市场组织自身实力、居民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社会资本存量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讨。比如,叶继红认为多元主体自身工作能力、群众信任度、地方经济实力、居民参与意识、居民的社会资本存量等因素影响着社区治理能力[11];孙锋等则基于管理系统、资源系统的视角,指出社区治理能力受到行动者的参与程度、行动者交往网络、资源利用效率以及资源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等因素的影响[8]54;也有学者认为,社区治理能力还受到居民异质性、地方性知识等社区自身属性的影响[12]。事实上,社区治理能力是一个复杂的、多维的、动态的概念,不同因素对社区治理能力的影响并不独立,它们之间组合产生的不同路径也影响着社区治理能力[13]。此外,对于城市多民族社区而言,其自身特性也影响着治理能力,如居民间异质性明显、社区内多元文化共存、宗教信仰影响存在等[14]。因此,已有成果为研究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提供了丰富的解释,但主要以思辨性和单案例分析为主,且较多关注不同影响因素各自对社区治理能力的影响,未能从整体上就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影响因素形成系统性的分析框架,较少对社区治理能力的影响因素展开组态分析。

基于此,本文引入社会质量理论,搭建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及其影响因素的系统性分析框架,对全国不同类型的19个城市多民族社区进行深入调查,并借助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CA),通过研究社会质量四个维度对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影响,识别出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的多种组合路径及其内在逻辑。因此,本研究有助于拓宽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相关研究的视角,并加深对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驱动路径与作用机理的理解,从而为城市多民族社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行动路径,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创新提供经验借鉴。


二、分析框架

社会质量理论起源于欧洲,其关注社会、经济、政治的平衡发展,强调提升社会总体幸福感,被定义为“公民在那些能够提升他们的福利状况和个人潜能的条件下,参与其社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程度”[15-16], 包含了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四个维度[17-18]。

国内学者对社会质量理论展开了本土化解释与应用[19-20],围绕城市社区开展了诸多有益的研究。范逢春探讨了社会质量与社区治理的价值耦合,指出社会质量契合了社区治理的终极性价值追求,且社会质量的四个要素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一整套达到理想化状态的行为方式和手段[21]。李勇等基于社会质量的四个维度对城市社区创新展开了实证分析[22]。徐延辉等研究了社会质量、社区能力与城市居民的能力贫困之间的关系[23]以及社会质量与社区效能感、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24]。可以发现,将社会质量理论引入城市社区场域,就社区创新、社区治理、居民幸福感等话题展开探讨具有理论的契合性和实践的可行性[25],而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社会质量则体现为各族居民参与社区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的程度,强调培育各族居民的个人潜能,进而提升城市多民族社区总体福祉[26]。

因此,本文依据社会质量理论,并结合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实践,构建了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如图 1 所示)。

首先,社会经济保障强调人们必须有机会获得那些有助于互动实现的资源,即人们免于各种形式贫困的物质保障,反映社会质量的物质基础,包括经济保障和社会保障。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社会经济保障一方面体现为各族居民的就业机会和工资收入,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为各族居民所享有的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等。

其次,社会包容要求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应该具有开放性,即人们必须在关键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中免于社会排斥,或者将其中的社会排斥降到最低限度。在城市多民族社区语境中,社会包容指各族居民通过各种制度和社会关系融入社区生活中,体现在社会接纳和机会平等两个方面。

再次,社会凝聚强调社会应该具备集体认可的价值和规范以促进社区实体的形成,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产生集体认同,反映社会质量的社会关系本质。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社会凝聚是各族居民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黏合剂,通常体现在社会团结、社会信任和社会认同三个方面。

最后,社会赋权是指人们必须有能力参与社会互动,能充分参与到当前快速的社会—经济转型中,进而获得一定程度的自治和增能。在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中,社会赋权体现为各族居民参与社区生活和公共事务的能力、意愿与积极性,包括社区参与和公开表达两个方面。

通过引入社会质量理论,我们从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包容、社会凝聚和社会赋权四个维度构建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影响因素的系统性分析框架,可以对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影响因素展开组态分析,系统研究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包容、社会凝聚及社会赋权因素对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联动效应,探究不同类型的城市多民族社区在治理能力提升中的差异化路径。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过程

(一)研究方法

定性比较分析(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QCA)融合了定性分析的案例取向和定量分析的变量取向,是以案例研究为导向的理论集合研究方法。相比于传统定性分析方法,QCA技术具有三大特征:(1)结合性,即结果通常是多因素影响形成的;(2)等价性,即不同的因素组合可能带来同样的结果;(3)不对称性,即某个因素并不是在所有情境组合中都发挥同样的作用[27]。QCA不再将每个条件因子单独进行分析,而是基于情境视角分析不同的条件组合,然后基于布尔代数的算法将这些组合配置简约化,消除不相关条件,进而确定多个关键条件的组合[28]。此外,QCA采用集合理论,0表示完全不属于某一集合,1表示完全属于某一集合,这使得QCA方法完全可以处理“主观”或“定性”数据,实际操作时,唯一的要求是将其转化为类别或数字,这在很大程度上适用了案例研究领域的需求。

具体而言,QCA技术的主要操作步骤包括:(1)结合研究问题与目标,完成案例选择和结果变量选择;(2)结合案例资料和相关理论,筛选并提取条件变量;(3)结合案例资料,确定案例在各条件变量上的取值并构建“真值表”;(4)利用软件fsQCA2.0完成相关分析;(5)结合相关理论,阐释结果并得出结论[29]。

(二)案例选择

课题组于2019年7-8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实地调研,涉及北京、南京、义乌、宁波、成都和西宁,共计6个城市的19个城市多民族社区(如表1所示)。面向社区各族居民发放问卷650份,回收有效问卷626份,有效问卷率为96.3%。在城市多民族社区的选择上,课题组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兼顾不同地域的社区,既在西宁、成都等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展开调研,也在北京、南京、义乌、宁波等少数民族散居的东部城市展开调研;二是兼顾不同类型的社区,既调查历史上形成且发展至今的多民族社区和“单位制”形成的多民族社区,也调查近年来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自发形成的多民族社区。


(三)变量设定及校准

1.结果变量 

本文将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定义为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基层政府及社区居委会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各族居民共同参与城市多民族社区建设,提升社区福祉的总能力,并将其作为结果变量。结合前述定义,我们以该社区是否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标准进行衡量。国家民委2014年发布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测评指标》包含了“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三个维度,“加强领导、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培养典型、网格管理、服务群众、保障权益、化解矛盾、协调机制”九个具体指标,通过梳理其测评指标与测评标准可以发现,这与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提出的“城乡社区治理六大能力”内涵是一致的。因此,本文认为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城市多民族社区往往具有较高的社区治理能力。若该社区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则赋值为1,若不是则赋值为0。

2.条件变量

本文依据社会质量理论并结合研究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最终将条件变量定为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包容、社会凝聚和社会赋权。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衡量各个城市多民族社区在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四个维度的表现。在数据处理上,我们为每个维度设置若干问题并分别将答案赋“1-5”的值,将某一维度下同一社区内所有被调查者答案数值的平均数来代表该案例社区在该维度上的大体情况。

如表2所示,社会经济保障维度包括问题1-3,其中问题1通过各族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来衡量居民个体的经济保障情况;问题2、3通过考量社区居民对于教育、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来衡量社区居民所享有的社会保障程度。社会包容维度包括问题4-6,其中问题4、5用于衡量社会接纳,默认居民越愿意和其他民族居民聊天或到其他民族居民家中参加节日聚会,则社会接纳程度越高;问题6以社区选举为具体情境,从机会平等角度衡量各族居民的社会包容程度。社会凝聚维度涵盖了问题7-10,其中问题7、8用于衡量社会团结,默认居民越乐于帮助其他居民,越愿意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则社区本身的邻里关系越和谐,民族关系越团结;问题9以邻里间借用日常物品为具体情境衡量社会信任;问题10用于衡量各族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社会赋权维度包括问题11与问题12,问题11衡量各族居民的社区参与,其中,从“文体活动”“民族传统节日庆祝”“志愿服务”“投票选举”“居民代表大会、议事会、听证会”五个选项中居民的参与自主性逐步增加,参与程度逐步加深;问题12以向社区干部献计献策为具体情境衡量各族居民公开表达的状况。

3.校准

不同于纯粹的数值测量方法,QCA通过设定有意义的锚点,基于变量的值进行集合校准。本研究借助Tosmana软件对原始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后,基于不同变量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阈值(如表2所示),进行集合校准,得到真值表。




四、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必要条件分析

首先,借助QCA进行必要条件分析,通过“必要一致性”指标来衡量单个条件变量是否是结果变量的必要条件,当某个条件变量的必要一致性大于等于0.9时,通常可将该变量视为结果的必要条件,需要在后续组态分析中予以剔除。本研究分别以“社区治理能力”和“~社区治理能力②为结果变量进行必要条件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当社区治理能力较强时,各个因素均对结果具备一定的解释力,但无一条件变量的一致性达到必要条件的标准,都不具备独立推动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的可能。因此,本研究所确定的4个条件变量均会纳入组态分析。当社区治理能力较弱时,“~社会凝聚”和“~社会包容”的必要一致性都为1.000,达到成为必要条件的标准,即缺乏社会凝聚和社会包容是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较差的必要条件。换言之,社会凝聚和社会包容是影响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的风险因素,值得重点关注。的确,城市民族社区以多民族居民共同居住为特点,具有明显的复杂性与多元性,如果忽视培育各族居民的集体认同和社区认同,未能营造和谐包容、互信互助的社区氛围,会导致城市多民族社区内部张力较大和利益分歧明显,增加社区治理难度,减弱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的居民支持度和环境支撑力。

(二)条件组态分析

借助QCA软件,进一步分析真值表中四个条件变量在逻辑上所有可能的组合。然后,通过设置覆盖率阈值与一致性阈值简化真值表,覆盖率表示每种条件组合拥有的案例数占总案例数的比例,一致性表示与结果一致的案例数占总案例数的比例。研究将一致性阈值设置为0.8,高于通常建议的最小值0.75,且至少保证该条件组合下存在一个案例。最终,利用QCA软件得到复杂解、中间解与简约解三种方案③,中间解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并纳入具有意义的“逻辑余项”。本文选取中间解展开具体分析,同时出现于简约解和中间解的变量为核心条件,仅出现于中间解的变量为补充条件。

最终结果如表4所示,带来较高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路径是多元的,且三条组合路径的一致性均为1.000,具有较好解释力,而路径1在三条组合路径中的覆盖率最高为0.545,说明其解释力度最广。结合所调查的样本社区情况,可以将三条组合路径归纳为“以居民参与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以民生保障和社区认同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和“以民生保障为依托的参与型社区”。

1.以居民参与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

这类城市多民族社区在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时采取“社会包容*社会赋权”⑥的组合路径,其中社会包容为核心条件。该路径表明较高的社会包容程度和良好的社会赋权能够促进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事实上,较高的社会包容度意味着互帮互助、和谐友爱的社区氛围能够有效缓解社区内部张力,促进居民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协作。良好的社会赋权意味着激发了各族居民的参与意识,增强了参与能力,培育了各族居民主体性,进而推动了居民自治。换言之,具有和谐友爱、互信互助等良好氛围的包容型社区,能够以积极有序的居民参与为依托,实现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

“以居民参与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路径的唯一覆盖率为0.182,覆盖的案例为GSX社区和ZHX社区,均处于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属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自发形成的多民族社区。结合实地调研发现,在这类社区中,大量的流动人口和多样的民族成分使得社区异质性较高、内部张力较大,且这两个社区的流动人口大多从事服务业、餐饮业,经济收入水平不高。因此,需要较高的社会包容度以缓解社区内部张力,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提供环境支撑。GXS社区以“幸福社区·幸福家”为社区愿景,积极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走亲大串门”“邻居文化节”等活动让各族居民融入邻里关系网络与社区生活。ZHX社区持续开展“平安中华小幸福”活动,摸排社区安全隐患、化解邻里矛盾纠纷,避免居民之间因为不同文化习俗或宗教信仰而产生纠纷、彼此排斥。同时,良好的社会赋权也促进了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GSX社区和ZHX社区通过鼓励各族居民尤其是流动人口加入“七彩阳光”志愿服务队、“红袖标”志愿服务队和各类文艺团体等社区社会组织,引导他们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乐于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共同参与社区资源的分配与利用,逐渐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2.以民生保障和社区认同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

以“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包容*社会凝聚”为组合路径可以概括为以民生保障和社区认同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该组合路径表明较高的社会包容程度、良好的社会经济保障水平和较强的社会凝聚对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有正面促进作用,其中社会包容是核心条件,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较高的社会包容度带来和谐友爱、互信互助的社区氛围;良好的社会经济保障水平,意味着各族居民能够享有更好的民生服务;较强的社会凝聚说明培育了良好的集体认同和社区认同,各族居民能够团结一心。

这一组合路径的唯一覆盖率为0.091,所涵盖的案例为位于东部散居地区的XS社区。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XS社区中居住着大量中青年外来人口,基本在周边的加工制造厂参加流水线式的生产劳动,工作时间长但工资收入较为可观。这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经常出现无人管、融入难、成长烦恼多、心理素质差等问题。因此,XS社区以“民族同心、呵护未来、促进和谐”为目标,以“关爱下一代”为抓手,开展“56小花”品牌活动,为各族居民提供优质的托幼服务。同时,XS社区以此为契机,积极引导各族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增进户籍居民与流动人口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社区秉持“共生共建共享共融,和乐和睦和顺和谐”的工作理念,积极建设和谐共处的包容型社区,并不断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让各族居民都能够相互理解,平等地享有社区公共服务。此外,XS社区的各族居民来自全国各地,但都很乐意称自己为“XS人”,对社区大家庭形成了强烈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社区凝聚力不断增强。简而言之,优质的社区服务、和谐包容的社区氛围和团结一心的居民集体都推动着XS社区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

3.以民生保障为依托的参与型社区

研究将“社会经济保障*社会赋权”这一路径总结为以民生保障为依托的参与型社区,即较高的社会经济保障与社会赋权在社区治理能力提升中发挥积极作用,且两个因素均是该路径的核心条件。该路径表明提升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一方面需要为社区治理提供物质支持,保障好各族居民享有同质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则需要推动社区居民的理性交往与积极参与,引导各族居民合理表达诉求,追求自身合法权益。此外,社会赋权在激发各族居民参与意愿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居民的沟通协作能力、公开表达能力,增强了各族居民的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进而为社区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该组合路径的唯一覆盖率为0.091,所涵盖的案例是QJW社区。该社区经历了本地少数民族居民外迁,外地少数民族居民流入两个阶段后,社区内部居民异质性高,利益分化明显,矛盾冲突更为复杂和频繁。因此,QJW社区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滴灌工程,打造“民族团结微型博物馆”,期望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培育各族居民的文化认同和社区认同,但这在短时间内难以收获成效。在此情况下,提高社会经济保障水平和增强社会赋权成为QJW社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一方面,QJW社区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高校志愿服务队等社会力量,以“四点钟课堂”“民族之家艺术团”等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另一方面,QJW社区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各族居民就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让各族居民在团队活动中提升友好沟通协作、合理表达诉求的能力,通过赋权增能助力各族居民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三)研究结论

基于对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影响因素的系统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与社会赋权四个因素都对提升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具有促进作用,其中缺乏社会包容和社会凝聚是影响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风险因素。社会包容意味着能够通过各种制度、活动促进社区各族居民之间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并且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尽可能消除因为不同文化习俗、宗教信仰而产生的排斥。社会凝聚意味着各族居民间形成了以情感为基础的社区共同体意识,对社区共同体具有较高的认同感、归属感与依附感。当某一城市多民族社区缺乏社会包容与社会凝聚时,往往会加剧社区内部张力和利益分歧,导致社区内部矛盾频发,从而制约社区治理合力的形成,影响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

第二,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存在着“以居民参与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以民生保障和社区认同为依托的包容型社区”和“以民生保障为依托的参与型社区”三种组合路径。在此基础上,探讨不同影响因素对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的组合效应,既弥补了以往研究大多关注单因素“净效应”的不足,也为不同类型的城市多民族社区改进社区治理提供了思路借鉴。同时,研究还发现,社会包容、社会赋权与社会经济保障分别在各自的路径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在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实践中,大多数社区也的确是在分析社区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通过完善社会质量的相关要素来达到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目的,而不是盲目地在四个维度上同时着力。


五、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社区治理能力是推进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内生力量,也是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基于上述分析与结论,研究建议城市多民族社区要立足自身特殊性,在准确把握社区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从以下几方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一是营造共生共乐的社区氛围,增进各族居民之间的信任感和包容度。具体而言,要积极拓展社区公共空间,为增进各族居民间的日常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互信互赖、团结友爱的邻里关系提供场所。建立健全“联络员”队伍,拓展社区关系网络,发挥好既懂少数民族语言又懂通用语言的社区工作人员、居民骨干的作用,避免语言成为部分少数民族群众融入社区生活的障碍。成立邻里纠纷调解中心,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快速有效地处理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避免社区内部张力不断扩大、利益分化持续加大,导致社区治理缺乏重要支撑,制约社区治理能力提升。

二是培育共享共有的社区文化,增强各族居民对社区集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各城市多民族社区要深挖社区历史沿革与本土文化,广泛开展各类活动,推进社区文化品牌建设。同时,将社区文化元素以及“石榴籽”“石榴花”等象征民族团结的元素融入社区地标性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空间设计中,为培育共享共有的社区文化创造环境条件。此外,还要积极挖掘居民文艺骨干,组建社区文化团队,营造社区文化艺术氛围,并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举办各类社区文化活动,借助文化力量增强社区凝聚力。三是推进共商共议的社区参与,强化各族居民对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体而言,各个城市多民族社区要建立完善“社区议事厅”“民族联席会议”等议事制度,为各族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搭建好平台。积极组建各类自治团体及志愿者队伍,鼓励各族居民就与自身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事务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团队活动中友好协商、团结协作,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此外,还要“赋权”与“增能”双管齐下,发挥好社工、社会组织的专业力量,深入挖掘和积极培育社区内各类居民骨干,提高各族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素质,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夯实主体力量。

四是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服务,提升各族居民在社区生活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出发点,为社区各族群众提供同质化、普惠性的社区服务,凡是社区公共服务能够解决的问题都通过社区公共服务解决,而不是凡事都给少数民族居民另定标准,另设程序。同时,针对一些少数民族居民生产生活中的特殊需求,通过认真谋划项目载体,着力解决他们的个性化需求问题,做实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的民生保障。

当然,本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囿于时间和材料可及性的限制,在实地调研的30余个社区中只选取了19个城市多民族社区作为案例,案例数量虽然已符合 QCA 分析的要求,但还没有达到理想规模。未来的研究需要扩大案例规模,并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城市多民族社区在样本中的数量比例,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普遍意义。


注释:

①采用李克特五分量表,“1”表示不认同,“5”表示认同。

②“~”是布尔代数的基本运算符号,表示取值等于0。如“~社区治理能力”代表社区治理能力=0,即社区治理能力较弱;“~社会经济保障”代表社会经济保障=0,即社会经济保障水平较低。”

③复杂解是对案例样本在各变量上取值组合对直接呈现,将所有逻辑余项设置为“假”,没有反事实案例。简单解包含了大量案例样本,纳入了所有会产生逻辑更简洁解的逻辑余项。

④“●”表示需要这一核心条件,“○”表示需要这一补充条件,“空白”表示这一条件不相关。

⑤唯一覆盖率:仅能被该组态解释的案例占总案例数的比例。

⑥*:布尔代数的基本运算符,表示“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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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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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质量视域下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能力研究——基于19个社区的定性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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