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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丨警惕!行车记录仪、无人机、科研设备……也会涉及非法测绘


2024 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特别策划


近年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应用越来越广泛,智能网联等与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有关的新产业新业态也蓬勃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大数据等前沿科技的运用推广,地理空间信息数据被广泛收集,有关敏感信息数据泄露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在2024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期间,我们选取了部分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新型案例,以案为鉴,邀您共筑地理信息安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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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的“行车记录仪”





2022年,福建福州的施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了一款“行车记录仪”,公司官网宣称,只要使用这款设备就能获得虚拟币奖励,让施某很是心动,他立即在官网下单了5台“行车记录仪”,每台售价为450多美金。


2023年初,收到设备后,施某把5台“行车记录仪”全都装在了自己的车上,想要获取多倍收益。使用这款“行车记录仪”后,施某发现,该公司的地图客户端会时常发布一些任务,要求用户开车去不同的地方“点亮”地图。如果用户去了,系统就会发放虚拟币作为奖励。


施某按照客户端的指示操作了一段时间后,赚了几千个虚拟币,按照汇率共获得了3000多元人民币。但施某觉得不值当,就没有再继续使用这款“行车记录仪”,后来他也没管这件事。直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找上门后,施某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这款设备并不具备普通行车记录仪的功能。该设备以高清画质捕捉地面画面,同时具备自动识别功能,能对地面周围信息进行捕捉、分析,并且采集的画面只能保存8小时,24小时后自动消失,而这些消失的画面数据则被专用客户端发送到境外服务器。


生产这款记录仪的是一个国外的地图公司。公司官网显示他们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为无人机提供3D地图的创业公司。他们鼓励用户提供数据,以建立全球高精度4K级街道图像地图。


但该公司跟某国的军方和情报部门有所联系,长期承接空军、陆军和情报部门的3D地图分析和测绘服务,甚至为他们的无人机部队提供相关数据服务。


调查到了这里,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大致梳理清楚了这家公司的套路:通过虚拟货币吸引用户,用“行车记录仪”作为幌子,暗地里将我国的地理信息数据加密传输到境外,从而威胁我国国家安全。


施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测绘。不过,施某只是对发放的虚拟货币奖励感兴趣,并不了解背景。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时,施某积极配合调查。最后,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对施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收缴了他的设备。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施某手机的地图上显示,已被“点亮”的区域涉及全国各地。其中,湖南被“点亮”的程度特别高。“点亮”湖南省相关区域的是文某,他们随后在湖南娄底找到了文某。文某说,他是上网时看到了这款“点亮”地图就能获取“金币”的“行车记录仪”。他心动不已,便在官网买了4台设备,安装在车上。后来,为了获得多倍收益,他又下了好几次单,最终买了36台设备,并相应买了36部二手手机,将手机和设备一一对应连接起来。


从2023年2月开始,文某专程开车,去地图上发布“点亮”任务的地方赚取“金币”。在这个过程中,文某也觉着不对劲,意识到自己可能正在从事非法搜集地理信息的违法活动。他为规避风险,选择一条固定的路线反复行驶。


事实上,重复走同一条路,会让地理信息数据更精准。文某主观上认为,只要不刻意开车去涉密的地点就没事,但这款“行车记录仪”会自动采集数据。只要他经过一些重点区域,设备就会自动拍摄、采集、分析数据。


几个月时间里,文某靠着这款“行车记录仪”获利数十万元。经鉴定,文某采集的地理数据中有两份秘密级国家秘密。文某明知对方是境外公司,却还是主动购买该公司的专用设备,对重要道路开展长时间、大范围的实时街景地理数据采集,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主观故意明显,情节较为恶劣,国家安全机关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对文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全国范围内有60余人购买了这款“行车记录仪”,“点亮”的区域包括15个省份。在其中,有一个本就从事保密工作的人也掉入了陷阱。


严某在湖北省某单位负责保密工作,研究生学历,过去学习的是计算机方面的知识。2022年,严某注意到这家公司,对该设备工作原理和奖励机制产生好奇,便在官网购买了一台“行车记录仪”安装在车上。很快他就在地图上“点亮”了湖北省潜江市的许多线路。为了多赚点“金币”,他还跑了周边的部分地市。


但没用多久,严某发现这台“行车记录仪”每过8秒就会自动拍摄一张照片,而且设备里的相关数据只保留24小时,超过24小时便会自动清空,这让本身就从事保密工作的严某意识到,这台设备可能存在泄密的隐患。于是,严某停止使用该设备。


2023年8月,严某的单位组织了一次保密检查。他注意到了闲置在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觉得不妥,就找机会焚烧了这台设备,企图将这件事永久隐瞒下去,直至国家有关部门找到他时才幡然醒悟。


国家安全机关发现,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群众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家公司会采用种种方式进行包装,将他们的真实目的掩藏在一些任务之下。比如,对于一些数据未覆盖或者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这个地图客户端会在相关行驶路线上开出更高的虚拟币奖励。而且,这家地图公司授权我国周边几个地区的一些公司代理亚洲业务,以缩短我国使用者的设备收货时间。对于相关企业,国家安全机关还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这种新形态的数据采集模式方式迂回,手段隐蔽,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国家安全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清查处置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


2

“黑解”的无人机





2023年12月,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公开一起非法测绘案件。2022年10月,某单位委托某测绘公司通过无人机航拍方式,获取工作地面航拍照片。其后,测绘公司指派被告林某完成无人机测绘工作,该飞行任务未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及航拍计划,且林某未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执照。


2022年11月,被告林某擅自在涉案地附近空域,操作自己组装的无人机进行拍照测绘,被空军雷达监测识别为异常空情。


2023年,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测绘公司及林某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12万余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近年来,无人机测绘业务需求扩大,引发的不安全事件也随之增加。”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数据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智慧城市建设、三维地图导航、矿山资源开采等对无人机测绘需求很大。包括实景三维地图,其底层技术大多也离不开无人机航拍。


依照测绘法的相关规定,机构在测绘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成果管理也要符合相应程序。然而,一些测绘公司在承接业务后,出于成本考虑,分包给航拍爱好者甚至在校大学生。相关人员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更缺乏数据保密意识,甚至随意存储和传输测绘成果,威胁国土信息安全。


相关专家表示,将测绘业务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或公司,属于违法或违规行为。同时,不排除境外势力打着商业拍摄、建筑测绘等名义,刺探我港口、军事基地、物资仓库等机密。依托网络发包形式,个人承包者难以判断委托方的真实意图,若被利用,很可能触犯刑法,危害国家安全。


2024年1月开始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由外国人员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我国境内实施测绘、电波参数测试等飞行活动。


不过,相关媒体调查发现,“飞手”在航拍和测绘时,有的不申报空域,有的申报空域后发现未被批准,就干脆在网上寻求破解技术,把后台的“电子围栏”功能解禁。这样无人机在禁飞、限飞区域飞行都不会受限,也不会上报飞行记录。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黑解”行为,往往藏匿于爱好者群和一些网购平台,监管较难。


江苏省盐城市航空运动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无人机不仅用于地理信息测绘,也在电力巡检、河道治理、矿山勘察、油气管道规划中发挥作用。不少行业在航拍或巡检作业时,实际也是在做测绘。这些重叠领域的管理标准和法规相对滞后,以至于相关行为难以界定,难以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管和查处。


高额的测绘费用也让大量非专业人员涌入测绘行业。以航测三维建模为例,以前的市场价格在每平方公里四五万元左右,利润非常诱人。这几年,民用无人机和开源测绘软件商业化应用越发普及,降低了技术门槛,大量非专业从业者开始涌入,航测三维建模的平均市场价格已下滑至1万元出头甚至更低。


相关专家认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施行,为无人机测绘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对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下一步,重在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各级主管部门和媒体等要加强普法宣传,形成“无人机测绘是一种严肃的涉密行为”的社会共识。


3

多用途的“科研设备”





近年来,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或基金会,打着“项目调查研究”“生态治理保护”的旗号,非法采集、窃取我国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给国家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您好,我是某国的教授,专程到此开展跨国学术交流,想与您共同考察本地的生态环境,并为您提供丰厚的经费报酬!”自称某国教授的境外人员在本地人的带领下,在我国某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林场等地,安装了多个所谓用于“考察生态环境”的仪器设备,建立多处小型观测试验场,非法大量采集了我国重要自然保护区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线索,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制止非法活动。某国教授对其以学术合作为掩护,搜集、窃取我国非传统领域安全数据的事实供认不讳。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某国教授等涉案人员进行处理。


一所外国高校在境外非政府组织支持下,与我国西南地区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管理单位开展所谓自然生态领域科研“项目合作”,并采取利益拉拢等方式将我方人员拉拢“下水”,指使、胁迫其配合非法窃取我国自然保护区各类敏感数据。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该非政府组织背景复杂。此次实为某西方大国以开展项目合作为掩护,在未经我国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搜集、窃取我国自然保护区核心敏感数据资源,并通过违规在我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安装气象站、布设红外相机设备、开展GPS测绘、窃取我国涉密电脑资料等方式,获取我国重要自然保护区大量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及图片资料并向境外传输,对我国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我国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地理、气象、生物等基础数据,是我国独有的宝贵数据资源,与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数据安全等密切相关,未经审批非法采集和跨境传输上述敏感数据的行为,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


(本版内容源自央视网、《半月谈》,图片来源摄图网。)


资料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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