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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天刑辩团队:天下无冤是我们的法治理想!

吴老丝 天下说法
2024-08-12
2011年1月吴丹红律师与主持人撒贝宁在央视《今日说法》


法天刑辩团队简介


法天刑辩团队成立于2019年8月,最初由五名执业律师和三名实习(律师)生组成。团队律师有从一开始就从事刑辩十余年的中年律师,也有从民商事转做刑辩的年轻律师,在吴丹红律师的带领下形成了高度专业化、精细化的风格。我们奉行不冤不接的原则,把每个案件当做重大项目,全方位准备,敬业、高效,能发现寻常律师不能发现的问题,辩护时敢言敢辩,拳拳到肉,锱铢必较,庭外也据理力争,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直获得委托人的极高评价。团队律师齐心协力,代理了很多全国有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获得过很多无罪判决、不起诉等满意结果,拿下过“年度十大无罪案例”等一系列殊荣,在业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两年又有所外律师以个人身份加入法天刑辩团队,队伍不断壮大。



TEAM LAWYER

律师团队主要成员



团队创始人:吴丹红,男,1978年生,浙江义乌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2007年起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起为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研究员,燕山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郑州大学边沁研究中心研究员。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5年起在北京兼职从事执业律师,北京昊庭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目前在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兼职)。其他社会兼职还有上海英昊资本创始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电影人俱乐部等单位的法律顾问,青岛律师学院导师,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等。作为兼职律师执业十余年来,主办过一些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接受过《南方周末》、《中华儿女》、《法律与生活》以及央视、新媒体的多次专访。一些案例被编入人大和政法大学的证据法教材。2012年被博客中国评为影响中国100名博客博主,2016年被纳入中国影响力智库专家,2018年被新盟评为年度网络名人,微博微信粉丝总计数百万。2021年获得友邦律所功勋奖,最佳精英奖,最佳兼职奖。联系方式(与助理赵德芳、吴昙、靳法扬联系)


庭审直播片段



媒体报道


《中华儿女》杂志的专访报道:
吴丹红:穿行于法学理论与实务中的行者
重大案例


2008年,河北唐山李某华敲诈勒索案,开庭审理打到检察院撤诉,后重新起诉判缓刑;2009年,北京张某洋故意伤害案,历时一年,做无罪辩护,五次开庭,最后被告人被判免于刑事处罚;2009年,代理尼日利亚籍被告人Peter贩毒案,根据证据做罪轻辩护,法院采纳,被告人获刑一年。2010年,黑龙江鸡西某法院副院长周某贪污案,涉案600余万。做无罪辩护,羁押一年多,开庭后被告人被取保,最终获得无罪。2011年,北京涉密第一案的北京国安局刘某间谍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死刑,最后做有效辩护,判决无期徒刑。2011年,北京李某抢劫杀人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死刑,通过有效辩护,判死缓。2012年,浙江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死刑,二审接受委托后做死缓辩护,获得成功,浙江省高院最后改判死缓。2013年,天津吕某元故意伤害案,一审判九年,二审接案后做无罪辩护,发回重审,再一审改判无罪,二审由天津二中院维持彻底无罪,获得国家赔偿。2014年,天津张某振故意伤害案申诉,已入狱服刑八年,申诉后获得天津高院再审,为当年天津高院唯一再审案。改判后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无罪,重获自由。2015年,曾接受委托办理周永康原秘书、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沈某某受贿案,具体情形不宜公开。2015年,山东诸城牛某抢劫杀人案,检察院量刑建议死刑,通过有效辩护判死缓。2015年,四川宜宾最大的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一亿多,羁押一年多,提交的《不起诉建议书》被采纳,最后以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撤案处理。2016年,湖南姜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案二审,共九个罪名,涉案2个多亿。一审打掉六个罪名,二审打掉一个,辩护成功,庭审后被告人全部被取保候审,二审终审判决不构成涉黑,刑期实报实销,全部财产解封。2016年,江西付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死缓,二审接案后打到发回重审,发回后二审改判无期徒刑,目前申诉中。2016年,代理罗某信告湖南双峰公安局行政诉讼案,最终获得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公安局赔礼道歉,为第一例公民告赢当地公安局案件。2017年,武汉彭某某受贿案,一审被判十年,从二审开始接案,成功地赢得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做罪轻辩护,改判三年半,上诉继续做罪轻辩护,后终审改判十一个月。2017年,作为江西九江张某被杀案被害人的代理律师,申请抗诉成功,二审按照被害人家属意愿改判罪名以及改判死刑,现已执行,家属满意。2017年,代理山西大宁县孙某非法占地案,先是成功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决定。2017年,河南郭凉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代理河南省高院二审,后发回重审,由无期徒刑改判13年有期徒刑。
2014-2019年,成都夏芳土地被侵占案,涉及民事、行政多案,从基层法院到四川省高院,涉案金额数亿,目前已有五个胜诉案。2018年起,代理河北等地重特大涉黑案件。其中,河北唐山的赵某涉黑案,在检察院阶段辩护意见获采纳,改成涉恶,最初六个罪名,最后判决三个罪名,综合量刑八年,全部查扣冻财产解封。2018年4月,代理《匆匆那年》作者著作权纠纷案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原告胜诉,获赔100多万。2018年5月,代理杨松发故意杀人案刑事申诉,获得成功,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天津高院再审,于2020年12月17日改判无罪,该案获得“2020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2018年6月,代理上访老农刺死城管案北京高院二审。2018年7月,云南某自治州当地第一起状告国税局行政诉讼案二审,通过庭前会议,以国税局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告终。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溆浦县三农民告县政府和市政府行政诉讼案,再审成功推翻湖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代理的原告胜诉,该案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指导性案例之一。2018年9月,代理郴州蒋某贪污案二审,涉案金额一千多万,通过有效辩护,获得该罪无罪判决,蒋某被释放。2018年10月,代理深圳版的“鸿茅药酒案”,张某损害商业信誉案。2018年12月,代理成都某银行副行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一审通过有效辩护,获刑五年。2019年,代理江西胡某制造毒品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变更罪名为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最后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定罪,有期徒刑。2019年,陈某盗窃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获北京市东城检察院不起诉决定。2019年,张某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获杭州上城区检察院两罪均不起诉决定。2019年,张某聚众斗殴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获湖南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2019年,代理北京某副部级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量刑起点十年,后通过辩护,最终判刑五年,被告人和家属均表示接受。2020年,代理湖南株洲某涉黑案第二被告,通过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把罪名从五个减少到两个,把地位从积极参与者变成一般参与者,从第二被告变成第七被告,最后合并量刑两年半,被告人及其家属都满意。2020年,代理山西忻州涉黑案件,一审成功去黑,三个罪名去掉两个,以寻衅滋事罪定案。
2020年,代理青岛平度老人寻衅滋事案,一审开庭后取保候审,获实报实销。2020年,代理国家四部委督办的重大知识产权案,第一被告辩护人,开庭前争取到取保候审,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20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2020年,代理新疆巴里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全程由庭审公开网直播,打掉诬告陷害罪;2020年,代理山东德州某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通过积极辩护,被告人四个罪名共获刑两年;2020年,代理中央扫黑办督办的甘肃重大涉黑案件,第一被告辩护人。
2020年,代理湖南长沙重大涉黑案件,目前已经去黑,以涉恶起诉,易涉恶开庭。2020年,杨松发故意杀人案死缓改判无罪案获全国十大无罪辩护案件荣誉。
2021年,代理河北邯郸某故意伤害案,在被告人羁押状态下通过有效辩护,获定罪免刑结果。
2021年,代理浙江某检察院承办的骆某诈骗案,在嫌疑人被羁押十个月后获得取保候审,最后不起诉。2021年,代理青海省高院二审的重大诈骗案,发回重审后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正在二审过程中。2021年,代理江西省高院劳荣枝案二审。2022年,海南东方市刘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2022年,河北沧州李某合同诈骗案,发回重审后改判无罪。2023年,西安张某庸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年,唐某文合同诈骗罪,历时四年一审无罪,检察院未抗诉,正在申请国家赔偿。2023年,代理庭审历时两个多月的四川绵阳曾某斌案,第一被告辩护人。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内蒙古邢某故意杀人(正当防卫)案,代理一审和二审,如今发回重审过程中。
2023年,广西北海吴某抢劫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案件。2023年,代理江西抚州某涉黑案,被告人从原侦查期间一号辩成审查起诉阶段的积极参加者,再到辩护阶段去黑,只保留了故意伤害罪一个罪名,量刑三年七个月,所有查封财产解封。2023年,代理山西省吕梁市薛某放火案,二审无罪。2023年,代理山西省长治王某受贿案,审理过程中。2023年,代理中纪委国家监委指定西安管辖的邵某受贿案。2023年,代理中纪委国家监委指定大庆管辖的黄某受贿案2023年,代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某受贿、行贿案2023年,代理辽宁省北票市张某涉恶案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2023年,代理内蒙古高院王某故意杀人案,通过有效辩护,成功改判故意杀人罪为故意伤害罪,死缓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2023年,代理云南红河州陈某涉黑案。历时三个月。
2024年,代理吉林省银行系统某重大受贿案。



赵德芳律师,北京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以来作为吴丹红律师的助理,深耕刑辩领域多年,擅长刑民交叉案件及暴力犯罪的案件。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后,先后办理近百起各类刑事案件。被法天刑辩团队评为2021年度最佳贡献奖、被友邦律所评为2021年最佳精英奖。联系方式:18810199155


代表案例:


与吴丹红教授一起代理天津杨松发故意杀人申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天津高院再审,杨松发已于2020年12月份被判无罪;与吴丹红教授一起代理徐州杨某某、宋某侵犯著作权一案,该案系最高检联合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督办的案件,经其庭前、庭中辩护,为被告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与团队成员一起代理长沙某重大涉黑案件,该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已去黑,目前处于一审阶段;与吴丹红教授代理青海彭氏兄弟3.8亿诈骗案件,经过努力该案已经被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一审改为相对较轻的刑期,二审中;与吴丹红教授共同代理江西劳荣枝案件的二审。与吴丹红教授共同代理的深圳民营企业家唐某诈骗案,经过4年多的坚守,唐某于2023年6月1日无罪释放;代理“安阳狗咬人”引发的诈骗旧案,目前该案处于一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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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吴昙,女,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曾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工作,现北京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天刑辩团队成员。 联系方式:15010769639

代表案例:


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参与及代理多起重大涉黑涉恶及重大复杂案件,经验丰富。典型案例有:湖南吴某等人重大涉黑案件、株洲杨某等人涉黑案、山西忻州重大涉黑案(该案法院阶段成功去黑,最后仅定寻衅滋事罪一个罪名)、长沙刘某等二十人涉黑涉恶案(该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去黑)、四川绵阳曾某等二十余人重大涉黑案、四川内江李某全等人重大涉黑案、江西九江吴某等人涉案案、山西太原田某等二十余人涉黑案、宁夏七十余人涉黑案、甘肃郑某等人涉黑案、河南柴某涉黑案、新疆李某涉黑案、云南保某涉恶案、海南王某涉黑案等等。其他案例:北京钟某盗窃罪(不起诉)、北京李某寻衅滋事罪(不起诉)、北京刘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起诉)、江西九江蔡某(涉恶)寻衅滋事罪(不起诉)、北京刘某某非法经营罪(不起诉)、梅河口徐某职务侵占罪(取保候审)、青海彭某诈骗案、连云港张某等多人诈骗案、新疆某地聚众斗殴案、沈阳黄某虚假诉讼案、山东枣庄钟某开设赌场罪案等等。除刑事案件外,参与代理其他民商事案件,大多取得胜诉或调解结果。获评2021年度友邦律所最佳敬业奖 ,团队最佳敬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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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张蕾,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颐衡(潍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潍坊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与建设委员会委员、潍坊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高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2008年执业以来,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民商事案件,有着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加入法天刑辩团队后,参与办理了团队一系列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积累了重大刑事案件的办案经验。联系电话:13780886649


代表案例:


近年来,与吴丹红教授一起代理了山东青岛75岁老人寻衅滋事案、四川乐山陈某诈骗案、湖南株洲某重大涉黑案。参与了团队办理的广东佛山某企业家寻衅滋事案、湖南怀化某企业家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案、山东菏泽某律所主任贪污案、海南省某律师故意伤害案等,2021年3月在烟台某走私毒品案件中为被告人获得不起诉。 获得团队2021年度最佳表现奖。




专职律师靳法扬,男,西北政法大学本科,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现执业于北京首天律师事务所,法天刑辩团队成员。加入团队后,在吴丹红教授的指导下,参与办理了团队一系列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积累了重大刑事案件的办案经验。获2021年度友邦律所最佳敬业奖、团队最快进步奖。联系方式:13269379992


代表案例:


参与了四川内江李某某涉黑案件、宁夏固原赵某某涉黑案件、江西九江汪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云南曲靖保某某涉恶案件、新疆奎屯宋某某涉恶案件等数起重大涉黑恶案件的办理。


其中代理的湖南长沙刘某某“套路贷”案,成功去黑;辽宁朝阳张某某等16人涉恶集团案件,二审全案发回重审;3.6东海航空机上互殴事件担任涉事机长的辩护人,成功不起诉;九江蔡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涉恶),成功不起诉;北京高管刘某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青海西宁彭氏兄弟诈骗案,重审改判轻刑(已上诉);新疆尼某刑事申诉案件(涉黑涉恶),被新疆高院指令再审。




律璞玉律师,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前省级优秀公诉人。曾任北京大成刑委会理事、宣讲团成员、丽人营副主任,担任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第三届“大成杯”控辩大赛刑事组出题人,获大成特别贡献奖。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特聘教授。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联系电话:15010991016

代表案例:
1.公安部督办广东某市陈某武等人涉黑案,第一被告辩护人,全案无罪辩护,涉三起故意杀人案等二十余起事实、十几个罪名,终判死缓,仍在申诉中。2.公安部督办山西某建筑公司涉黑案,代理主犯之一,去黑辩护成功,个人财产发还。3.李某等十余人制毒贩毒最高院死刑复核案,最高院不核准李某等二人死刑。4.指导办理唐山市开平区王某某等四人被控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侵占罪一案,全案无罪辩护成功,获无罪判决。5.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被控行贿罪一案,无罪辩护成功,检察机关撤案。6.海南省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陈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无罪辩护成功,公安机关撤案。7.某省银行副行长及客户经理被控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涉案金额1亿元,法院不认定。8.广西某铁路局书记玉某(正厅级)被控受贿罪一案,二审改判轻刑。9.北京谭某非吸案,一审不服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10.苏某故意杀人案,最高检再审立案审查。11.前深圳市龙岗区区委书记冯某某(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12.某保险公司高管田某职务侵占(五百五十余万元),无罪辩护,获刑二年三个月,上诉中。13.某村委书记职务侵占案,代理申诉,获再审立案。14.高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涉案金额三十亿,合规整改申请中。


李雨霞律师,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长沙市产前诊断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长沙市湘融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专注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联系方式:17010234567

代表案例:


代理李某诈骗罪案一审、二审、重审一审,被告人一审被判十二年,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诉,被告人被错误羁押916天后被无罪释放,现正申请国家赔偿;

代理湖南省公安厅督办9.25重大涉黑涉恶案,审查起诉阶段去黑;

代理广东省公安厅督办11.4重大涉黑涉恶案,审查起诉阶段去黑;

代理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审判阶段全案脱黑;

代理文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侦查阶段取保释放;

代理赵某开设赌场罪案侦查阶段取保释放;

代理李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判缓刑;

代理谢某故意伤害罪案,判缓刑;

代理廖某诈骗罪案,判缓刑;

代理卜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获利800万美元成功取保候审;

代理河北省某知名企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涉案金额200亿,为第二被告邹某辩护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代理某地高铁站被拆迁户唐某诉某市国土局腾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二审胜诉,判决撤销腾地决定书并达成调解,为当事人增加四倍补偿;

代理胡某诉某市财政局行政违法案,促成调解后撤诉,财政局为胡某补发60万补偿款;

代理高某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违法案件胜诉;

曾办理全国第一起跟踪、偷拍司法官员并使其落马却反被追究侵犯公民信息罪案





张安军律师,男,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2008年执业,办理过大量刑事、民商事以及刑民交叉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现为山东颐衡(潍坊)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律师服务团成员。联系方式:18953690198。    代表案例:山东某建设银行500万元假承兑汇票案,涉事公司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乌克兰HIMAGROMARKETING有限责任公司被诈骗追偿案,涉事人员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意大利AGRIMPEX FARMING SRL 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农药超标)案,涉事公司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协助顾问单位获得私募股权投资1.5亿元;协助顾问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2亿元;协助顾问单位取得山东省某渔港项目30年经营权;山东潍坊石某贩卖毒品案;山东潍坊杨某(香烟)非法经营案;山东潍坊关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案;山东潍坊田某受贿案(免于刑事处罚);山东潍坊张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撤销案件);山东潍坊高某收买信用卡信息案;山东潍坊王某(彩票)非法经营案;山东潍坊徐某(电信)诈骗案;山东潍坊刘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山东潍坊杨某诈骗案;山东潍坊马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山东东营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东烟台袁某走私毒品案(免于起诉);山东莒县张某妨害公务案(实报实销);山东淄博段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山东威海江某故意伤害案等;江苏盐城陆某诈骗案等。参与了团队办理的湖南怀化某企业家行贿、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案;湖南长沙刘某“套路贷”诈骗(涉恶)案;四川乐山胡某(电信)诈骗案;四川康定徐某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行贿案;四川康定金某包庇案;江苏连云港李某诈骗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


专职律师高昕,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现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先后拥有在法院、海关等中国地方及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经历,此后在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从业10年。从业期间,具有多个向省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成功、并改判胜诉的经历,擅长复杂民商事案件、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联系方式:13929531201。


部分刑事案例:


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代理王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争取到取保候审,代理赵某传播淫秽物品罪案一审,争取到缓刑结果;代理钟某制造毒品罪案件二审,从无期徒刑成功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代理谭某参与非法经营罪案一审、曾某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二审案件;代理俞某骗取出口退税罪案件再审等。参与团队办理的邓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件一审、二审,李某涉黑案件二审、再审,钟某行贿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一审,黄某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申诉案。





兼职律师黄健,男,1988年生,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西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专任教师、硕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成员。2022年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曾接受人民法院报、北京青年报、新东方新媒体等采访,就社会热点案件发表评论。联系方式:15811358445。代表案例:参与办理山东谢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检察院撤诉后不起诉);北京李某涉嫌介绍卖淫案(取保候审);北京陈某涉嫌盗窃案(取保候审);北京张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成功取保,涉案合法财物及时解封);江西曾某组织卖淫、窝藏、包庇案(尚未审结,有望数罪变一罪)。除以律师身份办理过上述案件外,还以法学学者身份为当事人、司法机关出具过法律论证意见。


王桂玥,女,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证据法学硕士、证据法学博士。毕业后任教于吉林师范大学,兼任四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先后在《中国司法鉴定》《证据科学》《河南警察学院学报》等发表论文几十篇,出版专著一部。2006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兼职律师十余年,积累了较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刑事、民事、行政交叉案件有一定研究。先后代理几百余起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胜诉率较高,包括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的执行异议案件。近年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加入法天刑事辩护团队,参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获得较好的结果。

代表刑事案例:

吉林郑某滥用职权罪(检察院撤回起诉)

吉林刘某玩忽职守罪(不起诉)

吉林姜某制造毒品罪(不起诉)

吉林王某故意伤害罪(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改判减刑,被告人没上诉,实则无罪)

吉林齐某故意伤害罪(无罪)

吉林张某诈骗罪(单处罚金)

吉林韩某贩卖毒品罪(取保)

吉林张某故意伤人罪(无期、申诉中)

湖南王某掩饰犯罪所得罪(缓刑)

吉林王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刑期较低,被查扣财产及时解封)

吉林郭某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被害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赔偿金额从30万增至80余万元)

联系方式:1884343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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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视为对实际案件的代理观点,具体案件请咨询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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